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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6章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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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少帅和于一凡之间的关系,圈内大都知道些,所以于一凡受到了相应的尊敬。即使对于圈外,一向风流的少帅老是带着于一凡这样水灵灵的孩,难免让浮想连翩。去探望敌,带上于一凡这样的美是倍有面子的事。

梁家是书香世家,桃李满天下。梁思成受伤,那场面肯定是不差的,所以病房里外满满的都是。这些要么是故,要么是执弟子礼,要么是文化界的名,不一概而论。不过声望大如张汉卿者亲自探望,还是让梁家上下倍感有面子。

虽然肇事者金永炎已经给了梁家的面子,可是梁启超却知道,这面子一旦失去是挣不回来了,因为家好好的坐在他的位置上,根本没有动分毫。现在张汉卿亲自探问病,虽然只是礼节的,但至少也表明了一种态度,整个梁家都倍感荣幸。

能在病房里待着的,一般都是主家最亲近的,他们都对张汉卿相对熟悉了。见他进来,都点致礼,只有一个青年军官“啪”地获了个礼,朗声说:“少帅!”

张汉卿也注意到他,不是因为他认识,而是他旁边的那位士。明艳的笑容、轻盈的体态让顿生好感。不过也就一刹那的时间,长期养成的泡妞习惯使他迅速端正了态度,他微笑着回应说:“是受庆啊,你怎么在这里?”

受庆就是王庚,被张汉卿一手提拔的警界新秀。

他不过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却已经挂了少将军衔,一看就知道是少年得志。当然比起张汉卿的少年得志,他还略差着一点。

“报告少帅,思成是我恩师的长子,听说受了点伤,我特地过来看看。”他和身边的那位郎说:“小曼,这位就是少帅。”又向张汉卿介绍说:“这是贱内陆小曼,您可以叫她小眉。”又向张汉卿解释说:“卑职来京城公,正好碰到这个事,特来看望恩师和思成。”

哦,这一声陆小曼,张汉卿记起来了,他能记不起来吗?

南唐北陆,民国两大才。在北京社界,与林徽因并驾齐驱的京津双姝,都是博学多才、文字珠玑的。

不过,张汉卿仰慕林徽因,却对陆小曼并不感冒。无它,民国最多的诗徐志摩----就在她不远处溜着一副贼眼偷看的那位----在正史上就是毁在她手里。

一个已婚,和丈夫的朋友陷网,怎么说都不值得尊敬。再说,她比起林徽因,还是有那么一点逊色的,至少张汉卿这么认为----姑且认为是眼里出西施吧。

当年王、陆结婚可是轰动北京城呢。

陆小曼的父亲陆定是晚清举,毕业于本早稻田大学,是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弟子。历任财政部司长、参事、赋税司长二十余年;母亲吴曼华的祖上吴光悦做过清代江西巡抚,算得上是书香门第。

当极有自信和野心的王庚遇见当时北京城里极有声望的名媛淑陆小曼后,一桩利益均等的婚姻诞生了。

妻子中西通融、娘家财力雄厚、社网路广博;穷小子王庚前途无量,是梁启超的弟子、被东北少帅张汉卿极力看得的物、在北京也吃得开。两的婚姻,是当时上流社会典型的绅士配淑的婚姻,看上去郎才貌珠联璧合。

只是正处于鼎盛时期的陆家财大气粗,包办了婚礼的一切费用,也自然安排了婚礼的一切仪式。听说光傧相就有九位之多,除曹汝霖的儿、章宗祥的儿、叶恭绰的儿、赵椿年的儿外,还有英国小姐数位。

这些小姐的衣服,也都由陆家订制。

这场轰动北京城的婚礼,张汉卿不但知道而且还是重要的参与者。当时为了给他的这位看好的属下积聚气,他还特令在“海军联欢社”举行,在京的几位奉系官员都为王庚撑腰,免得被妻家比了下去不好看。

在这种况下看到陆小曼,是他第一次见面,倒没什么波澜。不过他对徐志摩的在场很吃了一惊:这两个注定要搞出事来的冤家,可不要真的搞出点事来哦!

不过徐志摩似乎并不对陆小曼感冒,也许现在林徽因名花尚未定主吧,可是为什么他的脸是那么铁青的?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张汉卿的脸一瞬间也觉得铁青起来。

因为那个最美间四月天的才、美,正亲手给梁思成擦汗!

当时不像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医院病房里都有了空调。梁思成虽然家世优越,却仍然要承受天气的炎热。当时降温的办法是用冰块,只有皇室才能够享受到这种待遇了,梁思成所用的,是一般都在用的土方法:水冷。

按说以梁家的条件不至于缺少仆使唤,可是为什么非要林徽因动这个手呢?

之防,在古代是个很大的话题,可是在民风渐开的民国,西化的男之间已经远远超越那种“授受不亲”的阶段。原本只是在私下里亲亲我我的梁、林二,在医院里倒完全放开了。

张汉卿不是那种把妹不成就拔刀相向的心理鄙薄之,但也不乐意见到这种场面,是个男都会吃醋好不?

林徽因不避嫌在医院为之擦汗,让三个大为不满:梁思成的母亲李夫、她的倾慕者徐志摩、另外一个就是张汉卿了。

李夫不满很正常,她是个传统家的儿,对于林徽因以恋身份所做的事非常看不惯,因此连带着讨厌林徽因,以至于他们的婚事也直到李去世后订婚仪式才在北京举行。

徐志摩的不满是一种豁达的态度:即使林徽因开始对他理不理,我却为她肝脑涂地。不到最后一刻坚决不放弃,他用这种态度表达他的不满,很符合文的气质。

张汉卿也很不满:对所有单相思的男都一样,眼看着对方和异有密切的关系,没有一点感觉倒奇怪了。也不知道他们私下里已经发展到什么阶段,张汉卿不吝想像最香艳的画面。

至于他自己在单相思期间还时常与谷瑞玉做做成之间的游戏、也不妨碍他对于一凡有心有挑逗,直接无视了。在很多时候,男既多又痴啊!

落花有意,流水无,张汉卿决定放手了。正如“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就像你永远也感动不了一个不你的”一样,家都到这种程度了,你再还掺和着有什么意思?天涯何处无芳,何必单恋一枝花?

想想自己只所以喜欢林徽因,恐怕就是因为她骨子里装着的刺吧?一直被宠着,突然被遇到带刺的玫瑰难免觉得稀奇,也会激起男天生的征服欲。但可能你得到后,发觉还要小心翼翼地捧着手中的玫瑰吧?

它是会扎的!

正如梁思成在回忆中提到的:“林徽因是个很特别的,她的才华是多方面的。不管是文学、艺术、建筑乃至哲学,她都有很的修养。她能作为一严谨的科学工作者,和我一起到村野僻壤去调查古建筑,又能和徐志摩一起用英语探讨英国古典文学或我国新诗创作。她具有哲学家的思维和高度概括事物的能力,所以做她丈夫很不容易…

我不否认和她在一起有时很累,因为她的思想太活跃,和她在一起必须和她同样地反应敏捷才行,不然就跟不上她。”

想想这样,还是任他行鱼水之欢的谷瑞玉及开始渐渐能够让他上下其手的于一凡更有意思。

“我和林徽因不是一类,注定走不到一起去”,有一种叫做放手,既然她已找到自己认为的真,又何必强求呢?自己喜欢的,是她的那种要强和好胜之心,那就终其一生,自己努力给她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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