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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女同性恋(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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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男之狎昵为甚;因妒而争之事时有之,且或以命相博,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

曰金赛玉者,适矣,与洪有同病,遂挟巨资出,易姓曰陈,居九江里,与洪衡宇相望,为洪所惑,尽丧其资斧,几不能自存,洪之服御奢靡,挥霍甚豪,固皆取给于所欢之,而得于洪者尤多也。

与洪昵者,初仅为北里中,久之而巨室之妾,亦纷纷其党,自是而即视男子为厌物矣。

从以上这篇论述中可以看到,恋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在当时号称“十里洋场”的上海,恋者似乎还有相当大的力量。

与男风相同,恋也是古代小说、尤其是小说的内容之一。这是因为,小说是反映现实生活的,而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例如明代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与同朝代丁耀亢所著的《隔帘花影》都不仅有恋的叙述,而且后者还有子鞭打子,直至身浴血花又剪去发而感到满足的描写,这是恋加上“待狂”了。此外,明末清初李渔所著《怜香伴》中的雀笺云和曹语花、清代曹雪芹《红楼梦》中的蔷官和薇官、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和范十一娘,都是对恋的描写。

从古代形形色色的同恋看来,其原因和表现是十分复杂的。许多王公贵族、达商富贾的同恋,大部分算不上什么“恋”,而是一种,他们对异玩弄腻了,就去玩弄同;有一些的同恋,是十足的变态;而多数的同恋,则出自一些心理的变化、民俗与环境的影响,他们是真正的“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感和生活方式并不是什么罪过——对古代这形形色色的同恋一概斥之为“”、“秽行”、“变态”是错误的,当然,如果一概加以肯定也不对。察古是为了知今,我们研究古代的同恋是为了说明,社会上的这一现象具有很远的历史源流,它的原因复杂,有些成因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成因现代和古代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对我们研究与认识现代社会中的同恋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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