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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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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勒被校长叫了回去,就算他能远程遥控,但实际上还是需要其他去管理神病医院的大小事务的,这个任务就落到了布鲁斯身上。

席勒非常放心地直接把所有工作全扔给了布鲁斯,布鲁斯总觉得,这位教授对他的信心,比他自己对自己的都大。

他只是个大一学生,就要在第一次实习中接手一座非典型的神病医院,他在这所神病医院里要管理的,虽然没有一个真正的神病,但又比神病更危险和麻烦。

当布鲁斯对他能否胜任这份工作提出质疑时,席勒告诉他:“有时候,你不自己一把,都不知道自己是个天才。”

工作的第一天,布鲁斯就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他分不清这里谁是谁。

尽管他已经把一本书那么厚的病档案全都给背了下来,记住了他们所有的名字房号和对应的病历档案,如果这是在普通医院,一个实习医生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完全足够了。

但可惜,这里就没有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神病,在他们的名字和诊断书背后的,是极其复杂的社会身份。

谁是哪个黑帮的成员?哪个黑帮和哪个黑帮关系不好?谁和谁曾经是仇家?谁和谁又是合作伙伴?这些信息从病例当中可看不出来。

以往听席勒讲电话时,布鲁斯大概听到了一些,他那远超常的记忆力,让这些信息变成了他的新手大礼包,搞不明白所有的社会身份,没关系,他可以从这些已有的线索中反推。

除此之外,布鲁斯很擅长伪装,就像他对这个花花公子身份的伪装一样,在这所医院里,他成了一个格豪放、养尊处优但对黑帮生活充满向往的的大富豪。

世界首富这个身份给他提供了很多增益,一般不会有哪个黑帮成员觉得世界首富会特意来套他的话,因此,在布鲁斯表现出对黑帮的故事感兴趣的时候,黑帮老大们也只是觉得这个还年轻的大富豪,就和有钱的公子哥一样,是安逸的生活过久了,向往黑帮片里那种刺激的生活。

所以,他们在讲故事时,虽然加了不少自己的臆造,但布鲁斯还是能从这些故事里,推断出真实有用的黑帮社会关系信息。

在一座几乎都和黑帮有瓜葛的城市里,弄清楚了这纷繁复杂的黑帮关系,就几乎弄清楚了这座城市底层的所有脉络。

布鲁斯发现,这座城市的生存法则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

从底层的小黑帮开始,哪怕是一个只有十几的小团伙,他们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这些小黑帮们往往承担着巡逻街道、小偷小摸的生意,他们也要给更大的黑帮保护费,供他们驱使。

而再大一点的,能有上百的黑帮,这些黑帮是哥谭的主流,他们大部分手里有一到两家产业,有可能是店铺,也有可能是工厂。

他们为这些产业提供保护,驱逐找麻烦的,遥控手底下的小团伙去揽客,当一些争抢客户的矛盾出现时,他们也会发生小规模的火并,但基本都是躲在车子后面用手枪开两枪,很少有动用大规模火力的。

再往上,就是数多达几百的大黑帮,这些黑帮就到达了另一个层次了,他们当中的每一个都有至少一个赖以生存的特殊产业,布鲁斯发现,这些该死的黑帮竟然还做到了产业细分。

到了几百的规模,他们往往控制着至少一条走私链条或者有一条完整的种植、提炼和销售的产业链,又或者掌握着一条红灯区绝大多数的产业,一些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在某个地区的某种产业中做到了垄断。

到达这种层次,他们每天所能攫取的利润就已经达到了一个颇为惊的地步,而同样也产生了饱和。

再向上的,就已经不能够被称为黑帮了,而应该被称为家族犯罪集团,统治哥谭的十二个黑帮家族,除了掌控在他们话事手中的核心武力,实际上并没有任何需要亲躬的生意,他们要做的,就是遥控这些大黑帮,每个黑帮家族的手下都有几十或者上百个大黑帮,分管着不同片区的不同生意。

法尔科内在建立十二家族的时候,以十二种不同的产业,让他们各自有所侧重。

而法尔科内则高居金字塔的顶端,向所有家族和黑帮发号施令。

在对于这些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当中,布鲁斯发现,哥谭这看似混无序的规则,实际上是一个相当牢固的金字塔,财富被从犯罪产业一层层的提取出来,然后再由最顶端的进行再次分配和生产。

在这样的循环当中,哥谭产生了自己独特的生态系统,铸造了全美最大的犯罪产业聚集地。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

同时,布鲁斯发现,和他想象的不同,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讲,这座城市的产业架构竟然还该死的健康,不论是各层级产业体量的分配,还是所谓的产业聚集地划分,竟然比全美绝大多数的城市做的都好。

随随着调查的进一步,布鲁斯一点点开始怀疑自己的初衷,因为他发现,哥谭虽然很邪恶,但其实并不贫穷,民众的生活水准也不低,除了很危险之外,这里的还挺有钱的。

布鲁斯在游历美国的过程中,也曾研究过美国各大城市们的生活水准,他发现,哥谭这座该死的城市里绝大多数生活的水准,竟然还超出及格线很多。

布鲁斯在医院的探访过程中,认识了一个从要冲城来的老们管他叫“来福枪”。

来福枪本来是要冲城的,不过他的儿嫁到了哥谭,嫁给了一个黑帮的小目,这个小目被恶意陷害,他的儿也差点儿遭受不幸,接到儿求救的来福枪,直接拎着一把老式来福枪,冲到了哥谭,几枪就掉了那些想要陷害他婿的黑帮成员。

十二家族之一的劳伦家族,看上了这位老爷子的脾气和他的好身手,现在他是劳伦家族西区一家餐厅的老板。

和其他黑帮成员不同,这个老是真的来住院的,他有长期的痛症,似乎是焦虑症的并发症,于是他的婿就找了关系把他送进来治疗,目前两个疗程之后,已经好多了。

“哪都一样、哪都一样……”

来福枪抽着一根雪茄,靠在病床上,对布鲁斯说:“你以为要冲城能好到哪儿去?都住在净的街道上,家家都有小汽车可开,孩子们都穿着校服去上学?”

他又吸了一烟,这位老甚至还有些南方贵族的做派,就像一柄真正的来福枪。

伴随着烟雾,他缓缓回忆道:“我认识玛丽的时候,你知道,几十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候,我就是个穷小子,也是赤手空拳在城市里闯……”

“要冲城也有黑帮,哪里没有呢?我给他们打工,可那里比不上哥谭,我挣的太少,有时候袋里连一美分都没有,我想和玛丽结婚,可没钱,我们怎么结婚呢?”

“于是,我拿着一把枪,起了杀手的生意,这才让生活有些起色了,我儿出生时,我已经的不错了,虽然我没读过什么书,可要我看,哥谭还要强上不少呢。”

布鲁斯说:“哥谭比要冲城要强?”

要不是说这话的是一位看起来颇有见识的老,布鲁斯简直要觉得他是脑子坏了。

“我知道,你们这些有正经身份的公子哥,觉得这座城市烂透了,到处都是黑帮,都是罪犯,但是对我们这种来讲,给谁工作都是一样卖命,谁给的钱多,我们就跟谁。”

“在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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