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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6章 三棱枪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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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6章 三棱枪刺

第六四一章三棱枪刺

曹工没有选择仿制M1加兰德步枪,而是选定了同为半自动步枪的五六式,林啸高兴之余,其实还是略有遗憾的。地址发布邮箱 ltxsbǎ@GMAIL.COM

一个面临太多选择的时候,总是逃不过“纠结”两字,总是容易朝三暮四,这就是的弱点。

事实上,“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是二战时期大名鼎鼎的世界名枪,对于这种枪的优缺点,林啸了解得一清二楚。

该枪是米军在二战中的主力步兵装备,因弹仓里能容纳八发子弹,又被称为“大八粒”。

二战期间,相比于大多数对手使用的栓动步枪,该枪有着速上的巨大优势,是有效压制敌方火力的神器。

对付冲锋枪时,它虽然速略占下风,却在程和度上大大占优,所以,无论在太平洋岛屿、东南亚丛林,还是在非洲沙漠、欧洲战场,M1步枪都有过出色的表现,被公认为当时最好的步枪。

该枪采用可靠的导气式枪机,闭锁方式为枪机回转式,最为独特的,是其供弹方式——装满双排八发子弹的钢制漏弹夹,由机匣上方压,子弹跟弹夹一起留在弹仓内,最后一发子弹完时,弹夹会自动弹出,发出“叮”的一声脆响,提醒士兵重新装弹。

抗美援朝战争初期,我军普遍装备缴获自军的三八大盖,与该枪火时,在程上还能勉强一战,但在速上非常吃亏。

后来,托“思密达”们的福,我军缴获了大量的“大八粒”,在很多战斗中就靠此枪去打击对手,甚至一些狙击手也喜欢用该枪来狙杀敌军。

比如神手张桃芳,虽然更习惯使用水连珠,但他坦言:还是大八粒更好用。因为,在上甘岭阵地上,双方的前沿往往只相距几十米,对于一个优秀手而言,在如此近的距离上,速才是至关重要的。

要说此枪的缺点当然有,但真的瑕不掩瑜。发布页LtXsfB点¢○㎡

比如,为了皮实耐用,它还是偏重了些,后坐力也大,长时间的连续击下,东方的体质会很难承受,所以,“思密达”们逃跑时,往往一脸嫌弃地把它扔了,以便轻装撤退,大大便宜了志愿军……

另外,作为半自动步枪,八发的弹仓容量也偏少,并且,其独特的弹夹设计有个副作用,战斗中途想加装子弹相当困难……

而林啸手中的这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当然毫不逊色,也是经受过战火洗礼的名枪。

“五六半”,最初仿自前苏联的“SKS半自动步枪”。

SKS同样采用导气式自动枪机,闭锁方式为枪机偏移式,十发固定弹仓,其设计初衷,恰好是跟同期的加兰德等优秀步枪相抗衡。

事实证明,该枪结构更简单,不但同样很可靠,还更容易制造,具有明显的的优越

然而,由于全自动的AK47步枪很快问世,如此优秀的武器却在原产地并未获得青睐,其境遇只能用“生不逢时”来形容。

所以,我军于一九五六年引进仿制该枪,在倡导“全民皆兵”的时代大背景下被发扬光大,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几经改良后,该枪具有重量轻、度好、后坐力较小、机构动作可靠等优点,在我军战士手中,创造了无数神枪手的传奇……

曹工如此选择的理由,林啸自然心领神会。

可靠方面,这两支名枪半斤八两,五六半的主要优点是轻,空枪只有七斤半重,而加兰德大概重九斤,这对需要长途步行的战士来说差别巨大——同样的负重下,选择前者可以携带更多弹药。

程方面,五六半明显占下风,因为枪管短了近十公分,五六半的有效程只有400米,远不及加兰德的700米。

并且,由于枪管短,开火时,火药燃气到达枪往往压力还很大,所以枪噪声会很大,造成了大嗓门的毛病,在后世,这不利于手位置的隐蔽。

但是,这两个缺点,在林啸看来都不叫事。

首先,只要超过200米距离,除了几颗谈不上什么准的实心炮子,几乎没有任何武器能对他的战士们产生威胁。

其次,嗓门大这一缺点,在这个时代反而成了优点——震耳欲聋的击声,能产生极大的震慑力。

有时,遇到吃过大亏的老兵油子,仅仅听到枪声,他们就会丧魂失魄、迅速溃败。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对现在主力部队装备的那支天外来客:m16A4自动步枪,林啸反而不太满意——过于低调,再奢华都没当回事。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林啸知道曹工并没有说出来。

曹工是枪械专家,作为一名老军工,对自己家的武器自然更熟悉,也更偏——自家的孩子,自己不

“还复制了三棱刺刀?”

林啸第一眼就看到了这把折叠在枪管下的枪刺。

“是,理由与现实相同,”

老曹面带苦笑答道,“冶金技术还差点火候。”

林啸笑了笑,小心拆下这把枪刺,饶有兴致地把玩起来。

三棱枪刺,也叫郓型刺刀,正是五六半的最大的特色,也是名副其实的我军独创武器。

这把枪刺的刀身呈棱型,三面血槽,刺进体后,血随血槽排出,肌急剧收缩时很难“吸”住刺刀,这样,刺刀可以毫不费力地拔出,进下一场刺杀比赛。

另外,三棱枪刺扎出的伤,大体上是个形状怪异的窟窿,很难做最初的应急处理。

至于越传越神的“空气进血栓致命说”,听听就好……

事实上,当初,这把一代神器的问世,是咱们军工的无奈之举。

当时,由于我们的冶金技术落后,钢材强度还达不到前苏联军刀的要求,便以这把郓型刺刀替代了原有的剑形刺刀,这样一来,既弥补了制造能力的短板,又能体现出我军敢于“刺刀见红”的神……

62年中印边境冲突,我军以十八军为主力,共四万兵力,却在东西两线迅速击溃阿三的三十万大军,除了高超的指挥艺术和大无畏的战斗神,战士们手中的五六半,完胜阿三手中那支老掉牙的英77,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英77,也叫李-恩菲尔德步枪,是英吉利自产的一种栓动步枪,最早问世于19世纪末,二战后几经改进还在用,按理说能也还说得过去,虽然用过的都说别扭。

作为曾经的殖民地,阿三自然也大规模生产了这种主子发明的武器,但是,神奇之处在于,只要经过他们之手,再好的东西,能就会一言难尽……

最拉胯的,是该枪的刺刀。

这把刺刀很长很有面子,神奇之处在于,它一点都不实用。

装上它后,不但会大大影响击,刀刃的穿透能力还弱到;因为血槽的加工不合格,体后不易拔出,得手脚并用才行;作为手持武器使用时,这把轻薄的刺刀更没什么卵用。

所以,在巡逻和突袭中,阿三士兵更喜欢用刀、斧子甚至棍,因为他们发现,这种刺刀最合适的用处,是当拨火棍……

所以,那场耗时极短的战争中,他们不但在火力上不过我军,在面对面白刃战时,一见咱们亮出三棱刺刀,就……那么多俘虏,知道怎么来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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