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任天堂的同意。
这就相当于,索尼可以通过这只合约,将任天堂经营了20多年的游戏库和游戏IP,一
气给全都吃了下去,从此任天堂的游戏就是索尼的,而索尼的游戏依然还是索尼的!
如果按照这个合同条文走下去,索尼还是索尼,但任天堂恐怕就不复存在了。
用
想都知道,在发现这个合约漏
之后,任天堂有多么的愤怒,他们是绝对不可能履行这份合约的,然后就只能当场撕毁合约了。
反正这份合约只是一份合作
质的合约,没有什么具体的赔偿条款,撕毁了也不用赔一毛钱,任天堂撕起来当然毫无压力了。
而索尼见自己的合同漏
陷阱曝光之后,就
脆不再掩藏自己的目的,直接自己研发PS游戏机,你说这件事
,到底谁才是最恶心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