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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跟随朋友起兵造反,一路攻城掠地,三个月不到,大楚整个南部几近失守。
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当时我二十一岁,所有少年有成的词汇,你都可以在我身上找到。
然而,就在我和朋友幻想亲手书写新历史时,齐百春来了,只身一
进了我的大帐。
他说要么杀了他,要么跟他去喝酒,我用枪刺他,他没躲,硬挺了我一枪。”
北枫指着自己右手大臂:“一枪贯穿,连骨
带
,他本来用的硬剑,自那之后,便只能用杀伤力极小的软剑,因为轻,拿得动。
然后,我就跟他喝酒去了,喝酒的地方是他选的,在我们攻陷的边缘地带的一座县城,他说是他的家乡。
期间,他没给我讲什么大道理,喝酒聊家常,像朋友一样。
聊到尽兴时,有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男
,领着一个小
孩进来。
不是来乞讨,直接进了后厨,接着,男
自己走了,留下了小
孩。
我大言不惭,指着男
的背影,说以后拿下整个江山,绝对让
都吃饱饭。
就在这时,后厨传来小
孩凄厉的惨叫。
我冲进去,
已经没了,同时,我见到了真正的地狱。
原来,齐百春请我喝酒的这间铺子,是......”
说到这,曾经在战场叱咤风云的北枫,眼中出现浓浓的愧疚。
“齐百春放下酒杯,眼里淌出血泪,指着我骂。
你觉得你做的事
,能为百姓立命,能开万事太平?
你为一己私欲,杀
掠地,自以为是天下的救星。
可是你看看,在你们来之前,那男
虽然贫穷,但何至于卖
求生?
现在,树皮都啃完了,大楚南部,这样的铺子数不胜数。
你,不是将军,你是吃
的饿鬼,是
屠!”
北枫声音颤抖,将这些话说完后,气氛陷
一阵漫长的沉默。
陆天明只觉嘴
涩,那样的画面,只在书上见过,哪里知道是真的。
十里镇最穷的
家户,不说顿顿有
,最起码填饱肚子不成问题。
比如他自己,孤苦一
,不也熬过来了。
“呼。”陆天明长吁一
气,“齐大
,还好吗?”
北枫终是缓了过来:“被削了一条胳膊,可能再也不能提剑了。”
他盯着陆天明双眼,认真道:“秀才,闵昌,必死!”
“嗯。”陆天明点
,“我陪你,一起去。”
“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