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中搞钱,用以支付给段林家
的赔偿款。
在某种角度讲。
确实相当于是孙海光和李铭亲自掏腰包。
毕竟,在工程中搞到的灰色收
,如果不给段林家属。
肯定会被他们两个瓜分掉。
从某种意义上讲——
用本应被孙海光和李铭瓜分掉的工程钱,作为赔偿费。
相当于在孙海光和李铭身上割
一般。
相当于把他们未来一段时间的额外收
,都
给段林的家属。
这样的赔偿方式。
对孙海光和李铭来说,唯一的好处——
就是不用让他们直接拿出现金来。
而是把未来会赚到的钱,提前做出安排。
从而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