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
,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
职责的机构负责。
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转制过程中实施‘新
新办法、老
老办法’,原有的级别不降、待遇不变。允许出现合并后的单位有十几个领导,有几十
、上百
的超编现象。但是编制核定必须要科学、合理,以后单位‘只出不进’,用二三十年时间把现有的
员自然消化,等单位空编后才可招考进
。事业单位实行限额控制,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