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
要脸吗?
要。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
但也不要。
利益当前,脸是个什么玩意。
看看阿美莉卡的宣传史。
往最前面翻,东大
留着大辫子,瘦弱不堪,愚昧落后的原始未开化之地。
往后面翻一点,珍珠港之后,报纸和宣传页上的东大
成了方脸炯目的英武形象。
再往后翻,又成了以南盲肠为基调的细长眯眯眼儿。
到了现在,不论是
们在理发店排队烫发,还是出现了一家
大点的私
饭馆,亦或者是夏天时衣装颜色和款式缤纷起来的街面,都被他们拍下来,发出来,并形容成进步和拥抱自由的象征。
不用怀疑,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个七八年,就会再次变成愚蠢腐朽且坏的敌
……
阿美莉卡脱胎于戴英,这些东西都是一脉相传的。
为达成目的,英国佬完全不介意将东大捧上天,也一点都不耽误在需要时,将东大再次踩进泥里。
受时代所限,他们不会意识到,科技不是任其打扮的舆论。
有些东西一旦用上了,也习惯了,再想改……呵~
哪那么容易呀……
从去年年底计划去参加颁奖但还没出发时,戴英标准协会就派
赴京城,按照曲某
教的说辞,与东大标准总局展开沟通。
戴英标准协会,是世界首个国家标准机构,1901年就成立了。早就确立了一套完善的标准规范与流程机制。
东大标准总局78年8月成立,眼下还处于学习和摸索阶段,谨而又慎的,试探着开始起
我们第一套DJS系列标准。
之前收到阿美莉卡邀请参与制定计算机通用标准时,就陷
了大喜的同时,为忙碌而忙碌的懵圈状态。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
不是贬义,是真的没经验。
自家标准如何制定都还没摸索明白呢,一下子参与进世界通行标准的制定当中去……无措是正常的。
只知道一定要表现出专业
,还不能出错,不能有损国家利益。但具体如何做,是完全没有
绪的。
激动的同时,压力山大。
这边还没捋顺出个
绪呢,戴英标准协会的又上门了。戳
了美国佬的
谋,又要拉着东大参与进欧洲标准的制定。
前提是,需要牺牲一些既得利益。
但是,必将获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
四大发明之后的第五大贡献呀,这已经不是高帽子了……直接被捧上天了个
的。
这种大事可不敢轻易做决定,赶紧上报经委会,紧接着又被转去了海子里。
标准总局归海子里领导,经委会代管。
事儿太大,经委会不敢拿主意。
于是,四机部、国科院,还有学术界、司法界一众专家大佬受邀参与进了这项大事当中去……
曲某
呢?
根本没
提。
如果提的话,也是……小曲同志太忙啦。
另外,标准制定这种事跟科研没关系,他属于无关
士。
说是那么说。
主要是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被冠上了个“瞎搅和”的备注。所有事只要他一掺和,无风都能被搅起三尺
,不尊老还满
怪话……
有一堆事要忙的曲某
,知道有一帮
正在研究“第五大贡献”的事……一点也不好奇。
因为,甭管如何决定,都不可能绕过他。
从确定了通过“当傻子”的方式上桌那天开始,就预料到了肯定会有这么一天,保险早就装上了。
装保险的目的,是为防着某些
大笔一挥崽卖爷田。有形有数的钱财和物资,敞亮起来都“豪装”的吓
。无形还没数的知识产权,
绪一上来……不上道保险,苦茶子都能送
喽~
事实证明,他多少沾点太过自信了。要不是
大的法学专家许教授,从
至尾都没
记起姓曲的是哪根葱……
年终岁尾,紧接着就是新年伊始,又赶上各种结构、布局什么的……调整变动比较频繁的时候。
都是大事,都必须严谨郑重的对待。
一月、二月、三月……各方面的专业
士既要参加各种活动、研讨和会议,还要针对标准制定事宜召开讨论会、论证会、专家会……大会小会开了好多场,终于拿出了一份初步方案。
都上报等待批准了,法学专家组的许教授,忽然发现了一个一直被忽略的问题……国科院似乎没有权利,将涉及到的专利转为免费的,所有
都能使用的公开标准。
不是似乎,就是没有权利。
问题出在国科院与BE公司签订的专利
换协议上。
当时……不止是当时,到了81年这个时间节点,国内首部知识产权法都还在起
当中呢,绝绝绝大多数
的相关法律意识,都淡薄到令
发指。
但不算完全陌生。
我们没少从外面买技术,相关专业
士虽然对专利
换协议比较陌生,但对专利授权相关的协议和约定,还是比较熟悉的。
国科院和BE公司的专利
换协议,基础合约是BE公司委托司力达起
的。国科院召集各方专业专家综合审定后,经过海子里主管领导批准才签字生效。
专利互换协议在西方商业体系中,是十分常见的,具体约定非常复杂。
粗分有四大类条款,回授条款、不质疑条款、搭售条款和价格与数量限制条款。
国科院与BE签的协议,除了没有搭售条款,其它三项全部涉及。
首先是不质疑条款,禁止被许可方质疑许可专利的有效
。
这一条是因为签署协议时,软件中心研发的相关技术还没有开始走专利流程。理论上
换列表上涉及到的条目,并不受国际专利法的保护。
甚至,是否具备专利申请条件都是未知的。
BE拿出来的部分技术,还处于专利公示期内,并没有正式生效。
所以,才有了“不质疑条款”,防止后续专利申请过程中出现变故,双方因为谁占便宜谁吃亏互相扯皮。
虽然所有
都清楚,那是基本不会发生的事。但知道归知道,协议归协议。从法律的严谨
出发,该言明的还是要言明。
其次非常重要的一条是,非独占
回授。
具体条款和约定非常复杂,捡重要的说,允许对方在改进技术的同时,进行第三方授权。
但是,这一授权不是无限制的。
不然,其中一方以白菜价往外“批发授权”,对另一方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所以,需要做授权区域,数量与价格的限制
约定。
每个洲授权不得超过十份,单一国家不能超过三份,授权价格采取国际通行的阶梯算法。且只能做生产
授权,被许可方不得将专利再次授权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就签约时而言,这一条款无疑兼顾了双方的利益。但到了当下……东大想把相关技术变成免费的通用标准,毫无疑问的违约。
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权限那么做。
即便做出承诺,也是无效的。
海子里主管领导详细看过呈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