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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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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个的剧本杀,不,开会,只要进行三四,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差不多过去了。

江富镇和他的厨师们又开始了晚上的餐饮服务,按照江远的要求首先端上来的就是肚丝汤。

酸酸辣辣的肚丝汤热腾腾的,开胃又暖胃,最适合中午吃的有点多的同志们。

若是有的同事因此而吐出来的话,就算是清空肠胃了。

江远这时候也给大家各自发了一只平板电脑,有想要仔细阅读某张照片的,就可以自己找着看了。

江远自己也是如此,就着肚丝汤,看了好一会烧焦的尸体。

其他民警也开始三三两两的讨论了起来,到汤喝完了,孟成标看众的状态有点懒散了,于是提议道:「江队,咱们是不是可以换个讨论方式。「

「哦,你说。「

「我们换个顺序,就假设自己是区手,要纵火,或者杀,会在什么况下,选择我们看到的况?「以孟成标的年纪和资历,他如果不是在刑警支队的话,在其他地方,起码都是带队的小领导了,也自有一套管理哲学和案方法。

看江远并无反对,最熟悉案的申耀伟立即道:「如果我是凶手,假使我的目标是这个受害,那我肯定得先确定她的位置,或者就守着他,然后再杀纵火,男的仓管只是倒震,一并被烧死了。所以我是熟作案?「

他其实是顺着堂哥之前的思路改了改,因为已经知道男仓管不是目标了。

孟成标不怎么满意申耀伟的回答,但还是帮他修饰道:「是否熟作案还不好说,不过,受害确实是先被杀死,后被纵火的。男仓管是直接被烧死的。」

这个顺序,其实怎么解释都行。按照此前申耀国等的侦查方向,他们认为凶手是合管的表哥,后老在进合库咨窃的过程中,被受害撞见,不得不杀死她。之后,为了掩饰罪行而纵火烧掉了仓库,进而在意外中,或者半推半就中烧死了男仓管。

故事都是说得通的,所以,关键其实是证据的走向。

接着到王传星,他想了想,道:「如果让我杀的话,我可能不会把仓库给点了。因为把案给放大了。那边的仓库,原本只有老板和仓管两个,既然都给杀掉了,那么大的仓库我分尸也可以,带走再抛尸也可以,没必要焚尸。」

「焚尸更简单,焚烧后的尸体在扰侦查方面,可能比分尸和抛尸更有效吧。「孟成标配合的说了一句。

王传星道:「两的死亡时间是晚上吧。晚上的仓库,绝对有充足的空间,也不担心使用机械,那我可以先分尸,装袋,弄成一个作的状态,然后带到外面去抛尸,埋尸。甚至,我可以弄个汽油桶,在仓库里慢慢焚尸。不比直接焚烧效率高?」

苗利元道:「你都是从扰侦查的角度出发的,这是事后思维。而且,把两个焚尸,装袋,甚至焚尸,这得花多长时间,这段时间,凶手可都是无保护露的,只要被发现,那你做的这些准备都白费了。」

申耀伟也道:「而且,晚上的仓库区,其实也是车来车往的。好些单位的东西,都是要晚上运输的。那边仓库当年是给建元制药做的,那晚上说不定就有车来拉货呢。「

苗利元道:「关键是准备。说明区手的准备工作也许不是那么完善,所以,要么凶手并没有做一个特别完善的计划,要么,就是具有一定激的成分?「

在几名刑警的讨论中,一些显而易见的前提,大家就都没有提出来。比如说,在仓库这种地方杀,如果是预谋杀的话,那肯定是要有通工具的。

通工具,就可以携带更大量更专业的器械。比如汽油桶,比如分尸用的

锯子或电锯或线锯,比如埋尸用的铁锨等等。

总而言之,一名思维正常的凶手如果是在仓库这种地方预谋杀,他其实是可以有多种选择。这也是孟成标组织大家玩「我是凶手「的缘故之一。

孟成标同时也在控制着「剧本杀」的节奉,目道:「我总结一下,申耀伟提出的是熟作案,王传星提出了更有效扰侦查的方式,苗利元提出凶手作案过程中的风险问题,提示凶手的预谋程度不高,有可能是激。「

孟成标停顿了一下,道:「苗利元的杀方式与申耀伟的杀方式其实是冲突了。正如申耀伟所言,正因为是预谋作案,要确定老板的下落,所以他才更倾向于熟作案。而苗利元的结论,意味着凶手的动机是不可靠的。「

略有些沉默,今天的剧本杀,因为没有剧本的缘故,发散的就非常快。

另一方面,大家也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到江远的观感,必须「玩「的非常认真才行。

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现场就烧掉了30个傻白甜当量的脑子。

唐佳收起了茶气,道:「我赞成王传星的想法,但传星的想法,是纯粹的年轻男的想法。我觉得,凶手很可能是像我一样的。体力上的,物理上的,行动力方面的弱者,比如,未成年或者老。「

几个都看了过去。

唐佳道:「凶手很可能比较畏惧或者抗拒冲突,在借用熟的身份,杀死老板以后,她的体力很可能不足以完成分尸和抛尸的任务。甚至于他可能都没有计划杀死仓管。所以,说仓库里分尸方便,这个条件很可能是不存在的。」

「你认为仓管完全是被殃及池鱼了?「孟成标道。

「有可能。凶手或许根本无法依靠身体,完成杀死仓管,分尸再抛尸的任务。让我拿起电锯就已经很困难了,还要把两具尸体分割到一个能提得动的重量...…「

唐佳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胳膊,道:「那我得把尸体分成二三十斤一个的袋子,两个二百多斤,我要分七八袋最少。

当警察的对分尸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分尸最难处理的其实就是4个大骨。

新鲜的用普通的电锯来锯,都是非常困难的,很容易飞溅骨屑等物,那就容易在现场找到了。

而要是不能切断大腿骨的的话,连子带的。就比较难处理了。像是用塑料袋装的话碎骨很容易就把袋子给戳了,到时候算好了的袋子不够用了,怎么办?

其实装修过的,都会有类似的经验,木工师傅按照设计图买来了各种材料,包括小钉子大螺丝帽之类的,可做着做着,最后还会缺这个,少那个,不得不多跑两趟去买东西。

分尸或者焚尸,也是这样子,问题是,分尸到一半,要是发现油锯的链子断了,难道带着血衣趁夜去买一趟吗?

或者飞溅起来的骨屑把脸给打伤了,滴出来的血把地板给弄脏了,仁兄您这波带没带毛巾或者绷带,拿没拿清洁用品呢。

「唐佳这个分析是有道理的。「孟成标给予肯定,道:「那你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怎么杀?「

唐佳抿了一水,道:「我会先买一些平时不用的化妆品,洗澡化妆,然后把用速的毛巾包起来,重新买一身好行动的衣服,再买一条好用的手套,戴一条围巾,或者能遮盖部特征的帽子。」

孟成标听的发愣,法制频道转电视购物了?

唐佳接着道:「我第一个关注的是如何顺利的杀死老板,假设凶手体能和力量都比较弱的话,那首选应该是下毒吧,下毒不行,应该是利用熟关系控制或者杀死。」

「杀死对方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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