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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乱兵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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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喧闹声中,一个声音提议弃坞堡而走。毕竟白云坞连同附近的佃户,男老弱加起来也不过千,能够拿得动锄的估计也就不过三四百。而白云坞年久失修,稍微强大一点的强盗就足以攻坞堡,何况对面是五百多身经百战的禁军呢?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如果是旧时空,遇到这种程度的危险,估计桓景自己第一反应也是逃之夭夭。但是现在作为穿越者,应当有穿越者的样子,开就跑路,也太丢了。

但除了王雍容一言不发,在场的其他似乎都赞同跑路的决定,开始商议之后跑去哪里的问题。

有的说去蒙城找苟曦,一方面是因为路途最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那里兵强马壮,作为当代的韩信、白起,苟曦的军力足够保证他们的安全。

“我反对”,桓景站了出来,“苟曦貌似强大,但却活不过今年年底。”

议论纷纷,只有桓宣在病床上微微点

“你凭什么这么说,苟将军可是常胜将军。”有厉声问道。

凭什么?当然不能说凭我看过史书剧透咯。

桓景回应说,“此一时彼一时,从前苟将军之所以能够百战百胜,是因为背后的朝廷。现在洛阳空虚,朝廷只剩了个壳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是左传的句子,桓宣不禁欣喜,这个哥哥也开始读书了。

”他苟曦本来和其他群雄差距也不大,除去附庸的势力,地盘不过两郡之地,现在又因为过往的成绩而骄傲自满。这是必败的兆。”

桓景胡扯了一大堆,不过是为了避免一个绝对错误的选项。不过众似乎并不买账,毕竟投靠苟曦的好处显而易见,苟曦败亡的征兆微乎其微。

“别忘了,老坞主还在的时候,苟曦是怎么对我们的。”桓宣终于发话了。

立刻安静下来。原来因为苟曦和东海王是政敌,而桓弼又是东海王的手下。所以,从谯城来的官吏一向都没有给过桓家好脸色。不过毕竟桓景武艺绝伦,官吏们倒也不敢过多为难白云坞。

大家明白,现在再去站队苟曦有些晚了,估计不会有太好的下场。

于是又有提议举家向西,直接投靠刘渊的汉国,现在汉国势大,洛阳城可计而克,将来必成大业。何况趁着洛阳还没被攻克,现在去还有封赏,做个从龙之臣;而要是去晚了,待到洛阳城的王公们都得到了封赏,那就来不及了。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桓景想着。记得之前他看过一本历史网文,主角就是靠着假投降石勒局的。不过这种事一旦沾上,未来总归会成为自己的黑历史。

“石勒可是胡,何况老坞主就是被他的军队害死的。建议投奔石勒,这是何居心!”他赶快驳斥了这个观点。

于是众又产生了各种奇怪的点子。有说去江东投奔琅琊王的,也有说落为寇的,最奇葩的一个点子是乘船从涡水顺流而下,从淮河海,然后去做海贼。不一而足。

声音渐渐安静下来,大家都望向王雍容,她此时已经成为了白云坞的主心骨;但也只有她,在众讨论的时候始终一言不发。

“是啊,多好啊,大家都去逃命好了”,她终于开说话了,“今天王司徒兵败了,就去投靠苟将军。明天苟将军兵败了,就去投靠琅琊王。后天琅琊王兵败了,就去找南蛮的野。多好啊,南蛮的冬天也不冷,到时你我都不用穿衣服了,发啥的也不用簪起来了,反正到时候要披下来的,多方便。”

她把发簪从上解下来,甩了甩脑袋,让发自然地披散下来。

“高管家,你是辽东,去找幽州的王浚,他是我娘家,我可以给你写封推荐信。唐大脚,你是太原,你去找并州的刘琨,当家的曾经在金谷园蹭过饭,你提下当家的名字,他说不定就会收下你。其他的诸位,我家银两还有其他轻便盘缠,等下就一并拿出来,这些家具啥的,大概不好搬走。多好啊,大家分了银两和盘缠,就一起去南蛮做野。”

“只是你,还有你”,王雍容恶狠狠地指着桓景、桓宣兄弟二,”你们不能走。当家的留下的白云堡,你们就是死也要死在里面,我这个做娘的可以陪着你们一起死!“

她将发簪望身旁的桌子上重重一扎,发出铮铮的响声。

大家默不作声,不敢抬仰视。

“是啊,大家去逃跑啊,多方便的事儿。只是我王雍容绝对不会逃跑,我也绝对不会让这两个桓家逃跑!桓家都逃了,白云坞也就不存在了。过个两年,这里就是野狗聚集的地方,叫狗子村也好,叫狗子屯也罢,谁知道呢?我们晋都逃了,晋国也就不存在了。过个二十年,这片土地就是胡的牧场,叫祁连牧场也好,叫焉支地也罢,谁在乎呢?

“只是,我们百年之后,和祖先还有逝去亲的魂灵重游故地的时候,看见野狗在白云坞的废墟上游嬉戏,看见胡的儿童拿着败的书简抽签玩耍,看见京城的华表被当做粪坑的垫脚石,大家又要怎么和他们解释这一切呢?如果是那样,至少我是不敢面对我丈夫!”

王雍容之前一直忍着不在众面前流泪,即使是听到桓宣传来丈夫战死的消息,也要偷偷拭眼泪,才面对众

现在她终于克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众也随之唏嘘落泪。

“所以我王雍容宁愿死在这里,也不愿逃跑!至少这样死后见到当家的,我还可以说,我是为了守卫白云坞而死,我尽了力!”她一字一顿地喊了出来。

沉默了,如果不是兵荒马,他们自己也不愿意离开这片土地。但是一方面是害怕兵劫掠,一方面也是不愿做出鸟,想再看看别的提议再做定夺。

“既然夫愿意留守,那么我这条命是夫给的,我也选择留守。”燕燕不失时机地起了一个

接着燕燕的话,众有表决心和夫同仇敌忾,愿意留守的;也有委婉质疑白云坞守备力量的,不一而足。总的来说,大家的共识是如果可以,不想抛弃土地,但是要保证能守下来。

在这喧闹声之中,桓景陷了沉思。

他是个理智的,虽然一度被这家打动,但自己终究和白云坞非亲非故。眼下要他留守,其实是不大乐意的:与白云坞共存亡。说起来容易,但是实施起来可是要命的。

之前关于盐水的建议也好,急救也好,都是些常的差事。但是带兵打仗?自己除了玩过全面战争系列,背得了一点孙子兵法。对于古代战争,可是一点经验也没有。

但是作为一个初创公司的前职员,他很清楚风险往往也是机会。如果自己真能指挥白云坞众挺过这一次的危机,之后这些都会死心塌地跟随自己。

那么,有没有不要自己冒生命危险,却能空手套白狼的方法呢?

忽然,他脑中灵光一闪,有了一个妙招。

咳了一声,“如果要守住白云坞,我倒是有个办法。兵不过一千,谯城兵力虽少,有没可能去谯城借兵?”

“说得倒轻巧,苦县离这里就六十里地,兵完全可以朝发夕至,救兵根本来不及。”一个小老不屑地说,他是附近有名唱反调的家伙。

桓景向桓宣使了个眼色,“弟弟,你从军里逃出来,应该知道要走多久。”

“他们至少要后天才能到”,桓宣说,“一方面是要聚拢更多的败兵;一方面是兵纪律涣散,基本是一路走一路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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