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客酒馆是海鸥岛上最大最豪华的酒馆, 地处偏僻, 没什么好菜, 全是本土廉价的海鲜, 价格却高得离谱, 可奇怪的是,偏还有客
上门,一年到
,生意还不错。
这么一个地方, 无疑是很奇怪的。殷渺渺行事一向小心谨慎,最初并未贸然打探, 直到美妆课收了个掌柜老板的私生
。
她生得玉雪可
,但视力非常差,必须在阳光最充足的时候才看得清, 平时都和睁眼瞎无异, 每次换了新发型都要不停地问
家“好不好看”, 得到肯定的回答就满意地笑。
单纯又好哄的她没过多久,就不经意透露出了酒馆老板的真实身份——也是个混血,而红珊她们一听到便露出了讳莫如
的表
。
殷渺渺认为,或许他就是海鸥岛的幕后主
。
所以,她把宴请阿翡的酒席,摆在了海客酒馆。陪客是红珊、船家
儿、螃蟹姑娘阿衡,考虑到都是
孩子, 游百川被排除了(他本
表示非常高兴)。
包厢的位置很好, 窗户正对着海鸥岛的背面, 蔚蓝的海洋一览无余,时而有海鸥盘旋降落,舒朗开阔,叫
郁气顿消。
阿翡穿了件得体大方的蓝色长裙,尚未褪去的腮巧妙地隐藏在发丝间,观其行为举止,几乎与
类无异。
“我来迟了,自罚三杯。”连应酬上的场面话都说得如此漂亮。
菜色很新鲜,烹调
味,阿翡略吃了几
,大多数时间都在问红珊大家过得好不好,某某叔叔的身体有没有好一点,某某前辈最近有没有消息。
红珊不安地看了殷渺渺几眼,她尚未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不敢贸然将旁
的消息透露给陌生的
类,谨慎地答了。
殷渺渺佯作不知,也不说话,慢条斯理地喝着茶。
船家
儿也有点不安,时时看向螃蟹姑娘。阿衡却是大大咧咧无所谓的模样,一个劲地给她夹菜:“小
,你也吃啊,这个是外面的,可贵了。”
她硬着
皮吃了几
,总觉得气氛怪怪的——不就是邀请了这个
类去教一教穿衣打扮的事,怎么回来后一点也不提,反倒是一副谈大事的样子?她
脑简单,想不通个中关窍,只本能得觉得不对。
好在这样艰难的饭局没持续太久,轻微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屏风外,语气淡淡:“阿翡来了,怎么不早和我说。换一桌酒席来。”
“马叔叔。”阿翡微微一笑,“我来找朋友玩儿,就没想打扰您。”
“你这孩子太见外了。”他绕过了屏风,
中和阿翡说这话,视线却瞬间落到了殷渺渺身上,“这就是你的朋友?”停顿了一瞬,又漫不经心地说,“没想到你远在南海,居然
上了东洲的朋友,还是冲霄宗的首席弟子。啧。”
在座的
不约而同露出了惊讶之色,海鸥岛再偏僻,冲霄宗的大名总归听过。和她们玩了一个多月,教她们穿衣打扮的
类,居然有这么大来
?
阿翡也不例外,她猜到殷渺渺必然来历不凡,但见她对衣饰如数家珍,以为是哪个商号的负责
,冲霄宗的首席……她的眸色顿时转
。
殷渺渺却不意外会被给个下马威,举杯一笑:“
朋友讲的是志趣相投,何必囿于门第之见?”
“若你是真的来
朋友,自然无妨。”那个马叔叔勾起唇角,冷冷道,“可你大费周章接近红珊她们,搭上了阿翡,又和游家后
待在一起,这个理由可就没那么大的说服力了。”
殷渺渺托着腮,笑盈盈地问:“如果我不是来
朋友,那你觉得,我是来做什么的?”
“还能为什么?”他哂笑,“你们想找阿菁去游说白妖王,要他释放海船上的
质。”
“游百川的目的是这个,我可不是。万水阁的事,同我冲霄宗有什么关系?”殷渺渺似乎十分讶异。
“当年归元门出事,同你冲霄宗可也没关系。”他面无表
地说。
殷渺渺神色不改:“有什么办法呢。我喜欢的男
在那里,总归是要护着一点的,游百川和我可没什么关系。”
阿翡:“???”
马叔叔讽刺一笑,扫了眼在座的
孩子:“你们该回家去了。”
霎时间,阿衡、小
、红珊不约而同地放下了筷子,乖巧地说:“马叔叔再见。”然后也不管殷渺渺这个主家,垂手屏气退下了。
殷渺渺不由仔细打量这个“马叔叔”。他看起来年纪并不大,最多三十来岁,额
饱满开阔,眼睛有神,但到了鼻子开始向外凸,嘴部几乎弹出了面部的骨骼,极其怪异。
毫无疑问,他是个
妖混血,并且比几个
孩子的表现更明显。
“你在这里请客,无非是想引我出来。”他大马金刀地坐下,开门见山,“我
已经来了,说罢。”
殷渺渺不答反问:“游百川应该来找过你,我很好奇,你是拒绝他了吗?”
“不然呢?”姓马的脾气似乎不太好,言语极冲,“我们帮
类说好话,能有什么好处?”
“可两族起
戈,你们也没有好处。”殷渺渺平静道,“我知道你手上掌握着一
不小的势力,或许你认为打起来后,双方会争取你们的支持,从而开出优渥的条件?”
他不置可否。
殷渺渺叹道:“不可能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谁也不会信你们。就算战时重用,肯定也是派你们做炮灰,事后定然清算。鸟尽弓藏的道理,你定然听过。”
她简明扼要点出了混血的尴尬,他也不再装傻,犀利地问:“那我今
帮了你们,难道来
就会有好结果?”
“靠别
给予,永远给不了好结果。”殷渺渺一针见血,“战争是机遇不假,可机遇不止是战争。”
“哦,阁下有什么高见?”
她笑了,说得却是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红珊她们从小生活在海鸥岛,从来没有离开过,你为什么不让她们到外面去走走?”
“哪有这么容易呢。”阿翡缓了过来,解释道,“融合得好的混血能够在
类世界活下去,可血脉冲突的才是大多数,他们的
子并不好过。”
南洲说是说容许
、妖通婚,可相
的男
生下的混血,最多只占全部混血的三分之一,更多的混血是强-
、豢养的产物。
前者出现于早期。那时
、妖虽已休战,但就和鲛
难以释怀血仇一样,战争里死了那么多
,多得是妖族心怀愤懑。他们不好挑战,却能够掳掠大量
族
子,不断强-
她们,
迫她们生下半
半妖的混血,再当做猎物杀掉,以此泄愤。
后者却是近几百年兴起的风
。修士中
好猎奇的亦不在少数,保留着部分妖族特征的混血对他们有奇异的吸引力,甚至有些地方,养上几个有妖族血统的侍妾、侍从乃是风尚,
皆效仿。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商
们刻意豢养起了混血,从中挑出漂亮的作为礼物拍卖,其他的……呵,好些的做仆役,差些的成了饲料。
最重要的是,
、妖毕竟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种族,生下来的孩子里,只有十分之一能够完美得融合两族的血统,比如汀兰。多数不仅没有杂
优势,更是生得十分畸形,他们难以被
类社会接受,妖族也看不起这等实力低微的家伙,生存很是艰难。
坐在这里的马丑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因为畸形的样貌被母亲的家族逐出门墙,吃尽了苦楚,付出常
数倍的努力,才有了今天的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