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能够阻止我这么写呢?
你们知道的。
没有任何
、任何声音能够改变我。
我从来都知道我要怎么写,我会怎么写。
从开始到现在,我唯一的变化,只是更明白我这么写会面对什么。
然后我去面对。
然后我继续这样写。
它也许是对的,也许是错的。没有关系。它是我最想要的。
的一生如此短暂,创作生命会更短,我只想写我想写的作品。不然这一生也太没趣味。不然我
复一
地坐在电脑前,我也太枯萎。
其实这一卷不止在结卷这里是如此。
在武道开道的时候也是。
当王骜找到王肇,说“接下了,两清。接不下,两清。”的时候,我转了镜
。
也有很多
骂。
现在社会节奏太快了,大家都很想要一个尽快的结果。恨不得这一秒的念
,下一秒就实现。延迟满足其实很奢侈。
王骜一拳轰出,武道就开拓了。
但武道顶峰的故事,还根本没有铺开。几个武道宗师的意志,还没有表现。
这几笔不勾勒出来,后面四大武道宗师托举王骜,怎么让
动容?
后面猕知本潜游天道
海、设局阻道,乃至于谋算姜望,也都牵扯不开了。
嘿。说这些也没
用。
喜欢的还是喜欢,讨厌的还是讨厌。支持的还是支持,挑刺的还是挑刺。
我只是下班了,随
跟朋友们吐槽一下。(可见
都是需要吐槽的)
我不想说什么大环境,什么不理解,什么社会的戾气。
我既然选择在这样的时候这样写作,那么由此导致的一切,我面对,我接受。实在接受不了的就跟朋友吐槽几句,再不行就拉黑。
就像作为读者的时候,不喜欢一个作者,一部作品,直接删除书架就够了。谁能按着你的
,
着你订阅,
着你阅读呢?
从《天
》始,到《朝生暮死朝闻道》终,全篇一百章。
这一卷的写作,我自认为已经拿出了我的巅峰状态。
就算重来一遍,我也很难写得更好。
换而言之,若你对这卷都不满意。
那么之后可能不会再出现让你满意的内容。
赤心巡天已经到了大后期了,可以写的东西不多了。
都已经走到超凡绝巅了,前方还有什么路可走呢?
我不可能搞个飞升什么的再来一遍。
现世是唯一的地图,也是最高位的地图。
我只想不受
扰的,完全按照我心中所想,完成它的收尾。
除此之外的一切事
,都不那么重要。
有一个曾经对我有过误会的作者,跟我说过这样一段话,让我感触很
。
他跟我说——等你完本一本书后,所有舆论都会翻篇,这是超级大长篇才会经历的痛苦,会让所有误解和偏见一步步加
。相信你能走出去的,加油!努力!
当一本小说连载到八百万字,当你在追读的过程里感觉到不爽,曾经阅读过程里累积下来的不舒服,很有可能就在某一刻突然
发。那些令你感动令你欢笑的瞬间,你不会记得很久的,那些不爽不舒服的地方,却像一根扎在眼睛里的刺。
八百万字,足够它生根发芽。
八百万字了!读者的阈值已经拔高到了难以抵达的位置,也无可避免地开始审美疲劳——虽然作者在努力地用不同方式讲述故事,绞尽脑汁让故事在八百万字后还能有新意。但仅仅看着那几个名字,你就已经腻了。
一部八百万字的大长篇,作者写了四年半,很多读者也追了几年了。到后来每个
都对故事有自己的期望,希望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发展。
有些
只想看到自己想看的发展。
而有些极端的,更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去左右作者,
作者只往TA想要的方向走。
包括不停地咒骂,不停地发分手信,发《告董事会决定书》,一次次地大张旗鼓地宣告“我要撤资了!”“我要退你这本书的
!”“没有我看你怎么办!”“大家都别看啊。大家都快走!当然我是不会走的。等你们都走了他将只能听我的。”
太正常了。
近九万追读,这么多读者,哪个没有自己的想法?
每个
都有自己喜欢的角色,看到喜欢的角色出场,就希望多点镜
,看到讨厌的角色出场,就希望赶紧去死。这是
之常
啊。
唯一的问题是——
何以甚也不能只往
何以甚想要的方向走。
何以甚的写作,不会被任何小说世界之外的声音影响。
有时候他也想看到点他想看到的“爽”,但是这个小说世界不允许。
有时候他也想两全其美,他也想让所有
都满意,但是不可能做到。
当然他会痛苦,会疲惫,会煎熬。但他还是会按自己最想要的方式写。
这是
何以甚的仙侠世界,它承载的是
何以甚关于仙侠的所有想象。同时它不负责、也不可能满足所有
的期待。
哪怕是在
数最少、只有三百多
的盟群里,我也常常看到两个
一前一后间隔不到一分钟,聊着自己对于故事发展完全不同的期待——也就是说,无论你往左或者往右,总有一个
是失望的。
遑论是九万追读的正版读者。以及全网根本数不过来的那些读者呢?
听谁的呢?
我一直都说,我是带着作品找知音。是在路上找同行者。
不停地会有
走过来,也不停地会有
离开。
我永远欢迎读者来到这个仙侠世界,也不遗憾任何
的离开。
因为相聚又别离,恰是
生的常态。
哪怕你写一篇八百字的作文都漏
百出,要在八百万字里挑毛病,也实在是轻松。若是学得几分断章取义的本事,懂得提炼几个点出来再创造,再加
一点偏见,那简直完美。骂得不要太爽。白雪公主的故事,也就是一个
和七个男
的故事嘛。葫芦娃的故事,不过是七个男
番去一对夫妻的家里,最后七个男
还合体。
感动转瞬即逝,快乐是过眼云烟,负面
绪却会无限地累积。
我亦如此。
夸我的当时会开心,骂我的当时或许一笑置之,几天后心
不好的时候,突然回想彼刻——不是,他有病吧?
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会完整写完这个故事。
按照我最初所想,循我最初之愿。
谨以此文,记下我的心
。
这是我这颗蜉蝣的道。
——
我真的非常喜欢写作,在经历很多事
之后尤其如此。
虽然有
的地方就有江湖,免不了有些乌烟瘴气的东西存在。
但它始终是一个直面读者的事
。
文字进
脑海,不可避免地有个思考的过程。这样就形成了最初的门槛。
读者都是有自己的审美,有自己思考的。
那些勾心斗角的事
,意义不大。用尽手段也只能
刷一时。
水终会褪去,终究能看到谁光溜溜又那么丑陋地在水里。
你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