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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赤尾火下的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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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未至,赤尾峰顶已燃起第一缕赤焰。地址发布邮箱 ltxsbǎ@GMAIL.COM

那火非柴薪所燃,而是自峰心岩脉中自然涌出的“地火”——一种混杂地脉灵气与火狐先祖魄的灵焰。千年前,初代火狐族长以九道律咒封印此火于赤铜巨鼎,使其千年不熄,昼夜不灭。每寅时三刻,族中九位长老登峰,以赤铜匙舀取一勺火,倾营地九处火塘。火塘燃起,赤雾升腾,如血纱弥漫整个营地——此雾可驱散荒原瘴气,亦能令赤尾族血脉沸腾,战力倍增。若遇大祭之,雾中甚至可见先祖虚影低语,传授律战之术。

赤尾部依赤峰而建,营地呈九宫之形,中央为议事台,四周环布氏族帐群。帐顶皆饰赤狐尾骨,风起时猎猎作响,如律令宣读。营地边缘,九条“律溪”自峰顶引下,溪水赤红如血,实为地火地下水脉所化,饮之可强筋骨,浴之可愈旧伤。然而,溪水亦分等级——上溪仅供族长与长老,中溪供战士,下溪供平民。等级森严,一如青丘妖国千年旧律。

林不觉立于客卿帐前,裹着赤狐月所赠的火狐皮袍——此袍取自百年火狐尾尖最赤一寸,织以律丝,可隔寒毒。寒髓咒在赤雾中稍缓,胸青黑咒痕不再游走,但骨髓处仍如冰针刺扎。他昨夜未眠,反复推演《新律试行细则》中“田亩赎买”条款,试图将其转译为适用于妖族场分配的律则。青丘无田,却有场;无户籍,却有氏族。律之本质,不在形,而在“定分止争”。

“林客卿。”一名赤甲卫士走来,语气已无昨敌意,“族长召你至议事台。”

林不觉点,随其穿过营地。沿途,赤尾族纷纷侧目。有少年偷偷模仿他挺直的背脊,有低声议论:“族竟能律石牢?”亦有老者冷眼相向,尾尖赤焰微闪——那是火鬃氏的族徽。

议事台位于营地中央,乃一块天然赤岩削平而成,台面刻有九部图腾:火狐、白狐、狼、鹰、蛇、鹿、熊、豹、鸦。发布页LtXsfB点¢○㎡图腾间以律纹相连,若有立于台上说谎,图腾便会灼其足心。此刻,台下已聚数百赤尾族,气氛焦灼如沸。两支氏族——**火鬃氏**与**赤鬃氏**——正对峙而立,双方青壮皆持骨矛,尾毛炸起如火,火瞳怒视,赤雾中火星四溅。

火鬃氏,赤尾部第二大氏族,以勇猛着称,族中多战士。其族长**火鬃烈**,年逾五十,左脸一道狼爪疤,尾尖赤焰常年不熄,如烈火,信奉“祖训即律”,鄙视文书契约。

赤鬃氏,第三大氏族,擅畜牧与易,族中多长老与文书吏。其族长**赤鬃文**,年近六旬,须发皆白,尾尖赤焰温润如烛,沉稳,信奉“公簿为凭”,主张以文书定分。

赤狐月端坐高台,金眸冷冽如刀。她身着赤金纹袍,眉心赤痣在赤雾中如血滴。见林不觉至,她微微颔首:“你既通律,且看此争,如何解?”

林不觉缓步上前,未登台,只立于台下,朗声道:“敢问族长,争端何起?”

“春季场!”赤狐月道,声音穿透赤雾,“火鬃氏称其祖上曾占‘北坡三里’,赤鬃氏则持百年放牧旧约,称该地属其牧区。两方皆无确证,却已械斗三,伤者十七,其中三断尾,永失战力。”

林不觉点,转向两族长老:“可有文书?图契?部族公簿?”

火鬃烈怒道:“我族传百年,何需文书!祖训即律!北坡乃我先祖浴血夺来,岂容他染指!”

赤鬃文冷笑:“传?我族公簿明载,牧图三年一更,去年已划归我族!你火鬃氏不过仗势欺!”

“公簿何在?”林不觉问。

赤鬃文取出一卷兽皮卷轴,展开,其上以赤炭绘有场分区图,末尾盖有赤尾部大印。火鬃氏众哗然:“此印乃去年新刻,旧印早毁于火!你伪造!”

再起,矛尖相向,赤雾中火星四溅。一名火鬃氏少年怒吼:“还我场!”掷出骨矛,直取赤鬃文咽喉!

赤狐月指尖赤焰一闪,骨矛在半空焚为灰烬。

“再动,斩首。”她声音冰冷。

林不觉却不动,只问赤狐月:“族长,部族可有统一公簿?场划分,可有常律?”

赤狐月沉默片刻,道:“无。各氏族自记,部族仅于万妖祭时汇总一次。然万妖祭距今尚有两年。”

“此即源。”林不觉声音不高,却穿透喧哗,“无确权,则无易;无公簿,则无凭信。今争北坡,明争南谷,永无宁。”

他缓步登台,赤岩图腾未灼其足——因他所言皆真。他面向众:“我有一法,可解此争,亦可绝后患。”

赤狐月眸光一闪:“说。”

“其一,确权:即起,赤尾部设‘场司’,丈量全境场,按水丰瘠分级——上等场可养百狐,中等五十,下等二十。绘图造册,一式三份:部族存档、两族各执一份,三方共印。”

“其二,牧:场分春、夏、秋三季牧,每季前七,由场司依公簿分配,不得私占。若遇旱灾,可依律申请调剂。”

“其三,仲裁:若有争端,不许械斗,须诉至场司,由族长与律判共断。违者,罚没当季场,且三年不得参与牧。”

台下一片哗然。

族律法,岂能用于我族?”火鬃烈怒吼,尾焰腾起三尺,赤雾翻涌,“我族千年传,岂容外手!”

场乃祖产,岂容外丈量?”赤鬃氏青壮挥矛,矛尖直指林不觉,“你不过一介客卿,安敢定我族之律!”

赤狐月未表态,只盯着林不觉:“若他们不从?”

林不觉平静道:“律非强加,乃共约。今若不行此律,明北坡血流成河,后南谷寸不生。场荒芜,赤尾部何存?”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你们争的,不是场,是生存之权。而律,正是护此权之器。”

此时,火芽捧律火灯上前,高声道:“我愿为场司首吏!我信林客卿!”

老猎户骨牙拄矛而出,声音沙哑:“我儿死于械斗,若律能止血,我骨牙愿信!”

群中,一名赤鬃氏少低声啜泣——她兄长断尾,再不能战。她抬,望向林不觉,眼中含泪却坚定。

赤狐月沉默良久,忽然起身,走向赤尾鼎。她舀起一勺火,倾台前小鼎。

“火为证,律为约。”她高声道,“自今起,赤尾部试行‘场三则’。首违者,逐出部族,永不得返!”

火光映照下,无敢言。

火鬃烈咬牙,却终未再言。赤鬃文长叹,收起兽皮卷轴。

林不觉望向远方北坡——那里水丰美,溪流清澈,却因无律而荒废。他知道,这不仅是场之争,更是青丘能否走出“传之”的关键一步。

而赤尾火下,新律初生,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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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暗流未息。

当夜,火鬃烈密会心腹:“族律判,图谋我族根基。若任其丈量场,我火鬃氏千年威名将毁!”

“族长,如何应对?”

“明丈量,我族青壮‘偶遇’场司,‘不慎’毁其图册。”火鬃烈眼中赤焰闪烁,“若他强压,我便向万妖祭告发——涉内政,图谋圣药!”

与此同时,赤鬃文亦召长老:“此虽助我,然族律法终究异类。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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