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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火把节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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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火把节(二)

牵着帕果家的那挑选出来的牛到河边给它认认真真的洗了一个澡,又牵着去了山坡那边给它编了花环带上,然后几个又在山坡上玩闹了半天,甲亚还到附近的地里掰了些新鲜的玉米过来烤了吃,直到太阳西下的时候,在甲亚的带领下,一群又回到了帕果家里。

这个时候家里又多了好几个,蝶翅只认识玛娜的丈夫阿呷,他正抱着他们才半岁的儿和帕果说话,而海娜正在和另外的几个最大不过十六七岁,最小的也有十三四岁的男说话。

“老表,你们回来了!”其中的一个孩见到甲亚们进来,眼睛一亮,立刻抛下其他冲了过来,她的肤色比所有的孩子都要黑一些,笑起来的时候牙齿更显得洁白,嘴角的两个酒窝更添了些甜美的感觉。

“表妹,你们怎么现在才过来?”甲亚笑哈哈的道:“不会是怕过来早了要帮着阿妈做事,所以故意来得晚了吧?”

“才不是!”孩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道:“在过来的路上见了一只麂子,阿爸和阿叔打了麂子,这才耽搁了时间。今天晚上时间是来不及了,明天就能吃麂子了。”

“只是吃不上煮的而已,阿姑还是切了些炒吃。”又过来一个和阿鹏差不多大小的男孩,他看起来也够黑的,除了五官不够邃,和黑有的一拼,他笑呵呵的道:“阿姑还腌了一些,阿叔和阿爸他们正在火塘边挂着,过几天你们就有新鲜的麂子吃了。”

“麂子什么时候没得吃?”玛琪可是一点都不稀罕什么麂子,道:“每年阿舅都会从好多过来,什么时候都有的吃,哪里有新鲜的麂子好吃。”

“这是我表弟海林,十三岁,表妹海燕,十六岁,和阿妈说话的,大一些的那个是海英也是十六岁,小的那个是海花,十二岁,那个表弟叫海龙,十七岁,他们都是特意过来过节的。”甲亚笑着给阿鹏他们介绍,当然也不忘将阿鹏他们介绍给这两个

蝶翅知道海姓是彝族常见的姓氏之一,也知道他们应该是海娜两个弟弟家的孩子,是在甲亚介绍她的时候很客气的朝着两个笑笑。,没有多说话。

“你就是蝶翅啊!”海燕上下打量着蝶翅,笑眯眯的道:“表姐说的没错,你长得真的是很漂亮,可惜就是太白了些,要是能够黑一点的话就更好看了!”

蝶翅笑笑,没有接她的话,这话不好接啊!彝家以黑为贵,以黑为美,自然是欣赏像海燕这样有着黝黑肌肤的孩,可她是白家,虽然白家没有几个能有像她一样细白皙的肌肤,可白家却有着崇尚白色,以白为美的传统,文化有差异,审美观不同,怎么比啊!

“傻丫,蝶翅是白家,要是像你一样黑的话可就不好了!”听到声响,和两个长得很像,年纪也相差不多的中年男子走出来的帕果笑着拍拍海燕的,道:“相反,要是你想蝶翅一样白,一定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受男孩子喜欢。”

“我才不和你说呢!”海燕娇俏的朝着帕果做了一个鬼脸,然后过来拉着玛琪道:“表妹,我今年一定要找到一个合意的阿表哥,你一定要帮我啊!”

“好!”玛琪笑着应承,然后道:“表姐又能唱又能跳长得也美,一定可以找一个合意的阿表哥的!”

“那我呢?”海英凑过来笑咪咪的问,她和海燕相差不到半岁,什么都喜欢相互比较,到了谈恋的年纪,要比较的还有找到的男伴。

“你也一样啊!”玛琪和海燕的关系更亲密一些,但也不能让海英有被冷落的感觉,也是笑脸相迎,不好光是看她和海燕手拉着手,却只是和海英面对面就知道,她是偏向海燕的。

“唱歌我是比海燕差了那么一点点,不过别的地方我可比她更好。”海英眼珠子一转,道:“今年的赛装节上我比海燕出彩多了,好多小伙子都在打听我的名字,抢着和我对歌,和我说话呢!只不过我没有多理睬他们就是了。”

赛装节是彝族一个很特别的节,说白了就是看哪个姑娘穿的衣服更致,更漂亮,要知道她们身上穿的衣服从织布、缝制、绣花到完工上身,都是自己亲手一针一线心绣制的,赛装节上出彩的姑娘一定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姑娘,海英这一句话就说明她的针线比海燕要出色很多。

“我知道表姐一向心灵手巧,阿妈总是说要我向表姐学呢!”玛琪虽然比海英海燕小好几岁,可海家住在山里,海家兄弟平时以打猎为主,她们的阿妈在家里务农,接触到的不是在家里种田的,就是在山上打猎的,都是些没什么心眼的,那里比得上玛琪会说话,被玛琪这么一说,海英就乐得笑弯了眼,只觉得玛琪是最贴心的好妹妹。

海燕不服气的要反驳什么,却被玛琪捏了捏手,撇撇嘴,终是没有多说什么,但心里却也暗自下了决定,明天一定要将海英给比下去才行。

“蝶翅啊,晚上让甲亚和布拉给你见识一下我们彝家的跳菜,你恐怕还没有吃过我们彝家的跳菜吧!“帕果没有什么心思理会这两堂姐妹之间的明争暗斗,她们两同岁,从小就被两家的大放在一起比较,没有点矛盾是不可能的,好在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再长几岁,更懂事一些,自然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跳菜?蝶翅把摇像是拨鼓似地,连忙推辞道:“我不敢吃跳菜,还是不要了!”

什么跳菜?不就是油炸蚂蚱嘛!蝶翅对这道名菜可是一点都不陌生。

每年稻谷成熟的季节,也是蚂蚱横行的季节,阿鹏经常会拉着她去田间地抓蚂蚱。每拿一只袖套,一随意的扯一根栓死,另一捏在手里,抓到一只蚂蚱就把它放在袖套里面。他们一般都是在清晨出去抓蚂蚱,那个时候天气相对要冷一些,露水也很重,蚂蚱基本上是跳不起来,也不跳的,说是抓,其实和“捡”差不多。

它们会乖乖的趴在植物的枝上,见到的时候会小心翼翼的挪一挪,躲到枝的后面,以为那样就能够躲开的视线一样,。一根枝上可能会有排成一排的好几只蚂蚱,他们可以顺着一只一只的将它们抓起来,放进袖套,最好笑的是就算是看到了,也看到了尾相连趴在一起的其他蚂蚱已经被给抓了,没有被碰到的蚂蚱顶多也只是抱着枝转圈子,而不会跳走飞走。那个季节也是蚂蚱配的季节,经常能够抓到一对正抱在一起的蚂蚱,肥大一些的自然是雌蚂蚱了。抓蚂蚱一定要掌握好时间,太阳渐渐升高,气温也渐渐热起来的时候,蚂蚱就又跳又飞的,抓不到了,要抓的话就要等到吃过晚饭,天气渐渐转冷才行。

将蚂蚱抓回家来,荷花妈会将大锅洗净,然后将火烧得旺旺的,等锅已经很热的时候,拿起锅盖,将袖套的一段伸进去,慢慢的,用力的抖动,将袖套里的蚂蚱弄到锅里面,然后将锅盖盖死,不时的用一把扎好的稻快速的伸进锅盖里翻炒一下,然后又将锅盖盖好,经常会有机灵一些的蚂蚱趁着掀盖的一瞬间跳出来,或者脆抓着稻出来,不过眼疾手快的荷花妈会将这些试图逃脱的蚂蚱又抓回锅里,让它们无法逃脱。如此翻炒几次之后,蚂蚱基本上就都已经是死翘翘了,那个时候就将它们起锅,随便用一个盆什么的装好,再做清理。

这个时候的蚂蚱不再是青绿色,而是棕黄色,将蚂蚱的翅膀和那带着锯齿的大腿去掉,放在一个大大的簸箕里面晾晒一两天,再用菜油一炸,少少的撒一点点盐,杨谭林和阿德喝酒的时候最喜欢的一道菜了。估计是这东西活着的时候又能蹦又能跳,所以才给去了一个很独特的名字——跳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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