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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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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 们说起“黄花台”这个带有朴素诗意的名字, 第一时间想到的会是冀州馆陶县的黄花台。发布页LtXsfB点¢○㎡

光武帝刘秀和郭圣通的儿馆陶公主就被封在这里。她最风光的时候,在封地内建起一座方形高台, 台上加盖观湖楼, 并以此为别府。假如一切能够顺利发展下去, 嫡公主、嫡长公主、嫡大长公主,她的权势怕是能直追同样封“馆陶”的汉武帝岳母兼姑姑, 成为皇帝都要敬着的大物。

然而,在刘秀之后登上帝位的是丽华的儿子。再后来的事大家也都知道了, 馆陶公主与胞兄、驸马谋逆失败, 自缢身亡, 死后与驸马一同葬在黄花台西。而这座曾经坐拥秀美风景的高台, 也因为谋逆的影和怨气的传说, 为后来者所弃,渐渐于荒中腐朽殆尽了。

盛名不再, 但到底曾经是刘氏的皇家建筑。所以当曹『』堂而皇之地将鄄城以南眺望濮水的台式建筑命名为“黄花台”的时候,还是引来了几道或思或鄙夷的目光。甚至有个自诩渊博的世家子张就问:“曹公怕是没听说过馆陶公主的典故吧?”

曹『』毫不在意,爽朗地笑道:“本朝发生的事,刚过百年而已, 我自然是知道的。但若是要避讳『』汉的吕氏, 那天下无;要避讳废帝的外戚, 则月无光【注1】。我看此台之下千亩地,尽是医馆所种的菊花,秋来金黄一片, 还有比黄花台更适合的名字吗?便是我不说,周围的小民也会用‘黄花台’称呼它,这就是朴素的民风。”

张狂而坦『』,天真又粗

于是,菊花丛中的高台被命名为“黄花台”。在整个魏朝一千余年的历史中,们再提起“黄花台”,第一想到的就是鄄城黄花台。毕竟,相比馆陶那个已经不辨踪迹的弃楼,鄄城黄花台的存在感要强烈得多——着名的赏菊圣地,也是每年重阳节皇室宴请百岁老的指定场所。

乃至于魏朝消亡两百年后,黄花台的大名反而随着《汉末演义》的畅销而越发响亮起来。在这本传奇小说中,有一个章节叫“摆蟹黄花台,争锋笑谈间”。作者用他惊的想象力,为刘备这个名声平平的汉末物赋予了几乎和曹『』同一级别的枭雄气质。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不得不说,他误打误撞到了真相。

汉少帝八年十月,菊花正是开得最旺盛的季节,即便是月淡星稀的夜里,依旧能凭借台阶两旁石灯笼的光看见团团的花影,朝着天边铺展开去。风一吹,细指般的花瓣就打上鞋履,又滚回石阶,铺成薄薄一层花毯。淡香似有似无地在夜『色』里打着旋涡,引遐想。

这个时候的年号已然混『』。袁绍的傀儡有一个,刚死的袁术有一个,『自杀』的小皇帝有许多,再加上各种阿猫阿狗称王所用的奇葩年号,『』不可言,甚至有诸侯为求方便沿用着汉灵帝光和年号的。

但要说最有意义的,还是曹生惯用的少帝八年。黄巾起义八年了,汉灵帝死了八年了,距离汉灵帝留下的两个幼子开始被诸侯们玩弄,八年了。

终于,他们都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是没有汉帝的第一个秋天。天下四分五裂,群雄并起。但其实目光长远的们都已经明了,有能力统一十三州的,只有袁、曹两家。

而这其中之一的霸主,坐拥三州二地的曹『』,就在这条花香熏染的石阶尽。高台上,灯火数点,铜盏金戈。

刘备吸一气,抬脚踏油灯所能照到的范围。“曹公,承蒙邀请,备不胜欣喜。”

“诶,多礼了多礼了。”曹『』笑容可掬,热地虚扶了一把,“坐。”

等到刘备坐到了对面,曹『』显得越发高兴,先自己了一小盅黄酒,然后笑眯眯地咂嘴:“这秋天啊,蟹最为肥美。但无论何时,都是楚酒最养。”

随着他的话音,旁边的卫士上前,掀开半球状的铜质器皿,『露』出里还冒着热气的螃蟹,每一只看上去都有半斤重。在炉子上咕嘟咕嘟作响的小酒壶里倒出清澈的酒『』,甚至在最后还『露』出了一片菊花花瓣,飘在『』面上,优雅可

刘备小心翼翼地捧起酒盏,轻轻抿了一。在曹『』的注视下,他又不得不取过一只蟹,拧下一条螃蟹腿,手并用吃了个净。

曹『』这才恢复了正常的视线:“是不是好酒、好蟹?”

“好酒、好蟹,好酒、好蟹。”刘备应道。

“真有这么好?”曹『』又问。

“啊?”刘备出了一身冷汗,但面上还要维持着不出错,“进贡给曹公的楚酒、秋蟹,自然是好的。”

“哈哈哈哈哈。这种恭维话就不必说了。玄德公,请。”曹『』也给自己弄了只大闸蟹,上手拆起来。从蟹黄到白,从躯到肢体,曹『』一看就是个懂行的,双手齐上阵,吃得不亦乐乎。

相比之下刘备就谨慎多了,慢吞吞地掰蟹腿,慢吞吞地剔腿。等到曹『』都拆完两只蟹了,他才堪堪吃了六条腿。

曹『』自然不会去迁就这个放不开的,地位换,是他他也食不下咽。曹『』拍拍手,卫士就端上来布巾和菊花水。漱、净手,再一抬,刘备已经跟着漱完毕了,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

曹『』一哂,开始喝酒,喝一,挑一丝蟹。酒被煎煮得温热,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涟漪。在加温的过程中,苦味和辛辣散去不少,更加凸显甘甜与醇厚。

“玄德公,你说,我杀了袁术,还将首级送到冀州,为何袁绍送回来一箱重礼?即便他与袁术再不合,总归都是袁家吧。”

刘备一凛,连忙开回道:“曹公,这是袁绍的缓兵之计,不可不防。”

夜风吹高台,已经燃到油面的灯火朝着一个方向跳动起来,在脸上照出晃动的影子。

曹『』嘴角勾起:“此话怎讲?”

“当今天下,曹公与袁绍半分中原菁华之地,此必争之局。然袁绍北有公孙瓒铁骑无双,已相斗多年。袁绍欲先灭公孙瓒,平后患,合羌虏,再与公决一死战。故假意与公媾和,乃不欲腹背受敌也。”

“好,好啊。”曹『』抚掌笑道,“然袁绍北有公孙瓒,我南有张绣、刘表、陶谦、刘繇等,这么算来还是我更吃亏啊。”

“曹公,南方诸侯持兵自守,非进取之辈。只要有金钱、粮食、美,再加书信一封,就能安抚拉拢。唯有宛城张绣是需要征服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曹『』再也忍不住,大笑出声,“玄德总以为自己缺谋士,你这样的眼光,还缺谋士吗?”

风声大作,吹得周围的帷幔都猎猎作响。

“啪嗒。”刘备的筷子掉在了地上。大意了!为了缓解焦虑的绪他不择言,今这话说得太过了!说到底,还是曹『』太可怕,已经看穿了他。

刘备连忙低下去找筷子。借着随风摇动的火光,他能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双腿在颤抖,一直到他将两根筷子抓在手心的时候,这种颤抖才消退下去。

“曹公。”刘备再次直起身的时候面上已经充血了,他眯着眼,表怔松,仿佛是有几分醉意的模样,“曹公,备……备酒后失言,冒昧相求……”

曹『』:……“你说。”

“辽西公孙瓒与备有……有同窗之谊……实在不忍……他独面袁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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