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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无畏VS不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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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族身为中坚阶级——锐爪(Claw)的部族,虽然他们的战斗力在锐爪中是翘楚,但比起利齿(Fang)七族依旧差了不少。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正常况,天赋再强的狼体内的神血含量最多也就是在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之间浮动。

这就代表,他们必须蒸发更多的兽血,才能激发出神血的力量。

【血坏】轻而易举就能达到的实力,一只狼恐怕要蒸发掉致死量的血才能堪堪企及。

格斯却极为异常的打了这个规则。

他的身躯未曾膨胀多少,可白色的衬衣从内开裂,蓝的正装衣摆飘扬,恐怖的压迫力就如同山崩地裂!

“话虽如此,我也不至于傲慢到觉得自己能够赤手空拳开加拉哈德卿的盾牌。”

猩红刺鼻的血雾弥散,狼王的瞳孔与错综密布的花纹突然同步绽放着妖异的光辉,拳的指节之间砰的弹出一双黑红锃亮的钢爪!

“举起盾牌,不沉。用尽你的全力挡下我这一击!”

伏尔泰像是被吓到了似的,满脸欲言又止的表,纠结了许久才伸手想去拾起盾牌。

格斯不会再给他更多的机会了。

足底的平地尽数崩裂,剧烈的激波掀的后方连绵不断的军阵层层后退。

远远看去,那便像是栽倒下去的一排排秸秆!

【血坏】带来的超常身躯顷刻间就突音障,狼王像是一根血箭般,直伏尔泰的胸膛!

嘎!嘎!

鸟笼中的鹦鹉胡扑腾,鲜艳的羽毛飞。发布页LtXsfB点¢○㎡

全身包裹着金色铠甲的罗德里克快步掠过宫廷花园,没往这只小宠物身上投去一眼。

弗兰上气不接下气的紧跟在他身后,语气急促:

“殿下,我们刚刚查到了那位比蒙兽王的个资料和履历。”

“简短点。”罗德里克也不回。

弗兰看向手中密密麻麻的几页文件,面露苦涩。

“殿下,也许没办法简短……”

吸了一气,开始念道:

格斯出生于比蒙首都乌尔兰的一个商贾之家,父母都是隶商,时常把从大陆各地拐来的卖到比蒙大斗兽场做角斗士,以此攫取到了大量利益。”

“也正因此虽然利齿七族内战不断,国内饥荒严重,但格斯的生活依旧过的颇为富足。”

“然而他却没有继承家业,反而受到斗兽场的影响,经常瞒着父母报名参加最危险的死斗。而他也确实就像是天生的战士一样,无论面对多么强大的敌,都不会畏缩恐惧。不仅如此,根据记录,年少的格斯甚至能在被开膛肚的况继续像没事一样战斗!”

“他那种不要命的战斗方式比狂战士更像狂战士,所以很快就名声大噪。在乌尔兰,‘无畏者’的名号几乎是无不知、无不晓。”

“但在那之后没多久,一场大饥荒就席卷了整个比蒙。再多的钱财也买不来一块生格斯的父母相继死于这场饥荒中。而就当他自己也要饿死时,却被某个给救了。”

弗兰说到这里表颇为彩。

但并不是因为老套的剧,而是因为剧中的出场角色实在出意料。

“那是一个原本作为他父母商品的半兽隶。殿下,这个隶我们都认识,就是前段时间战死在卡美洛城下的那位圆桌骑士——乐米底!”

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脚下生风的二王子终于停下步伐。

“他是骑士王的?”

弗兰神色凝重的点

“是的,格斯被救下后,乐米底爵士便将他带去了奥菲斯帝国。在那里他接受了包括军事战术、历史文、搏击实战、医用魔术等一系列最高等的教育,并在四年后以名列前茅的成绩获得了皇帝颁发的奖学金成功毕业。”

弗兰苦笑着看向二王子:

“殿下,您要不要猜猜他上的是哪所学校?”

罗德里克瞥了他一眼,语气毫无波澜:“然后。”

“这之后,格斯并没有回国,而是通过关系直接进帝国军中服役。所属部队的指挥官正是乐米底,而总司令就是那位【格】的勇者。”

“他就在骑士王的旗帜下,为奥菲斯皇帝南征北战,可以说帝国如今辽阔的国土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二王子冷笑了一声:“哼,我这位学长多半是管不住自己的下体。”

尽皆知,乐米底卿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半狐

弗兰尴尬的顿了顿接着道: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他被军医诊断出患有感知缺失症,这就是他为什么能够做出那种超常举动的原因。”

“在【格】失踪后,格斯退役回到故土。当时的他早就在冒险者公会的S榜上名列前茅,再加上多年前在斗兽场打下的名号,果不其然回国后,立刻就受到了神血大萨满的召见。”

罗德里克挑了挑眉毛,正题终于来了。

“接下来的,就都是比蒙国内的流言蜚语。传闻,那位大萨满为他举行了一场授血仪式,这个仪式原本是为了给利齿七族中那些天赋出色的后辈提升些许神血含量用的。”

“然而格斯却在仪式中竟然引起了凯撒的注意,那位兽神亲自降临将大量的神血注他的体内,甚至将神话兵装【凯撒锐爪】赐予了他。”

“这原本会让任何兽都陷疯狂。可格斯偏偏患有感知缺失,常年的无感导致他的神极度稳定,几乎不存在失去理智或被控制的况,相当于是天然的神免疫技能。”

弗兰咽了唾沫,艰涩的一字一顿念出最后的段落:

“那场仪式后,格斯成为了货真价实的【凯撒之子】,神血的眷者!他带领着狼族平定了国内无休无止的内战,统合七大部落,加冕为比蒙历史上第一位来自锐爪阶级的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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