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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家有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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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呆呆地坐在城墙底下。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看了一眼皮的膝盖,他忍不住吐出点水往上抹了抹。

这是娘教的,小时候被蚊虫咬了娘都会吐点水抹抹。

他的手肘和膝盖一样都受伤了,手肘其实比膝盖还严重些。

那一晚他把那个扑倒滑出去,他并无大碍,但胳膊,腿,好些地方都磨了皮。

如今有点红肿,不断的渗着黄水。

他的鞋子也在那一晚丢了一只,现在只有一个脚有鞋子。

如意并不放在心上,过几天就好了,小时候经常摔,也没出现过多大的问题。

如意已经习惯了。

唯一不习惯的是肚子饿。

唯一心疼的就是他的鞋寻不见了。

娘和父亲在的时候虽然吃不饱,但也不会受饿,到点了就有吃的。

自从父亲和娘淹死后就天天饿,几乎寻不到吃的。

至于甜根……

他是骗余令的,城墙底下根本就不会有甜根。

造城的时候城墙底下的土早都拌了生石灰,树都不长……

就算有那也不到自己来挖。

肚子又开始咕噜噜的叫,也就在前天吃了三张饼子,早就饿的不行了。

昨天他去工地看了,余令不在,他的那张桌子也撤了。

他很想去找余令。

可是他根本就不知道余令住在哪里。

望着不远处卖饼子的老汉,他忍不住咽了咽水。

饼子的香味在慢慢的摧残着他的理,他很想去抢。

如意很有自信,以他的身手,悄然无息的走过去,抢完就跑。

那个老汉是绝对追不上自己的。

抢,这个念一旦升起,就在脑子里挥之不去了。

就在他忍不住下定决心要去抢的时候。

他突然狠狠的给了自己一拳,然后躺在了地上,母亲的话在耳边响起。

“如意,你给娘记着,娘这辈子成了烂,但这辈子从未过偷摸狗之事,记着,当个,一定要当个……”

“如意,别可以看不起你,但你要看得起自己,娘是年轻时走错了,以至于步步错,你可不能错……”

如意不是很明白母亲的话,但他觉得母亲的话没错。

京城有很多自己这样的,他们现在都是贼偷,混迹在各处,专门做那偷摸狗之事。

喊打,厌。

肚子又开始叫唤了。

如意把手放在肚子上,他有点后悔把前买饼子找的钱都给了余令。

他看的出来余令是咬着牙把那碎银给了自己。

如果不还他,自己今说不定不会挨饿。

就在如意还在后悔不该把钱还回去的时候,一个小子蹑手蹑脚的走了过来,然后蹲在如意的身边。

“死了?”

如意闻声猛的坐起,然后不可置信的望着余令。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以为今后再也见不到余令了。

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孩子,那么聪明,随手给的都是银子,肯定是大户。

他家的大肯定不会让他出来的。

他肯定要学习,要念书,还要有很多要学习的事

娘说了,大户家的孩子再怎么差,那也比百姓家的孩子强。

“你…你……”

余令叹了气,望着如意道:

“你这个可真难找,你说你在城墙根下,京城这么大,都快要把我跑死了。”

“你…你……”

余令望着如意摔烂的膝盖和手肘,望着他磨皮的脸,余令知道,定是那一晚那猛的冲出,扑倒后摔的。

“我叫余令,余令的余,余令的令,你是我的恩,如果不嫌余家粗茶淡饭,以后就来我家吃饭,但得活。”

如意咧着嘴笑了,站起身拍了拍身子。

他就像那灰包,呛的灰尘从他身上飞起。

如意这才反应过来……

这辈子再也没有娘给他洗衣服了。

“我吃的多!”

余令打趣道:“所以你才那么厉害!”

如意又笑了,挠了挠,不好意思道:

“一天一顿就行,重活给我,我会拉犁,十岁的时候就给北城的顺员外过!”

“家里没田。”

“那你家是嘛的?”

“卖布的!”

........

余令带着如意走了,如今的余令有很多钱。

从娘娘庙回来后老爹就给了余令一个钱袋子,里面有很多碎银。

余员外很开心。

因为他在娘娘庙他摇了一个诸事皆顺的上上签。

余令带着如意去了京城最出名的鲜鱼街。

这里先前就是一个卖鱼的地方,臭烘烘的。

但因为紧挨着崇文门大街这地方火了。

永乐初年是卖鱼的,到了正统年间因为这里的吃食便宜且多样。

劳作的百姓就来买,慢慢的就多了。

到了现在……

鲜鱼街边上布满会馆、客栈、商店、摊点、作坊广布,商铺、餐饮、茶楼和手工艺作坊。

可谓是星罗棋布。

余令给如意买了两双布鞋,一双厚的,一双薄的。

衣服余令没买,家里有布,陈婶和厨娘都是好手艺。

其实鞋子也不用买。

陈婶和厨娘也都会做,但如意的脚多大得量,还得做鞋样,一套下来少说七八天。

说到鞋子,余令有些不开心。

在铺子里余令看中的是一双黑色高帮白色厚底的皮皂靴。

那质量好,看着结实,结果因为余令不是儒士生员或官……

家伙计不卖。

家伙计说了,太祖爷规定了庶民、商、杂役等不能穿靴子,只允许穿鞋或简单缝制的直缝皮鞋。

违反规定的处以极刑。

(ps:这个皮鞋不是现在的皮鞋,是直缝皮鞋,去博物馆的时候导游讲这样的鞋子,穿着很臭,容易烂脚,有兴趣的可以去看明朝的鞋履制度。)

在余令看来这不仅是简单的穿着指导了,而是一整套等级森严苛刻制度。

分三六九等就算了。

鞋子这样的穿在脚上走路的也分。

伙计其实并不高傲,他反而是在为了余令好,真要买,他其实也卖。

现在这个制度虽然名存实亡了。

但就怕嘴贱的给你举报了。

一旦被举报,这个制度就会立刻生效。

因为这是太祖爷留下的,这是祖宗制度,现在的皇帝都不能改。

太祖的本意是好的,是想禁止民间的攀比豪奢之风。

但这也太狠了,辛辛苦苦一辈子,想穿个好点的鞋子。

结果还犯法。

余令没有过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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