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这句话稍作改动,便能
准描述熊部落当下所面临的问题:当熊部落的族
们还在为基本生存苦苦挣扎时,他们能够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然而,当部落的条件好转后,族
们便开始出现各种偷懒、消极的现象。发布页Ltxsdz…℃〇M
这并非仅依靠刑罚和鼓励就能解决的问题。从本质上来说,这源于
类自身的“劣根
”,根本无解。
只能依靠各种制度进行约束。
尽管熊洪十分怀念往昔原始的集体生活,也对族
们淳朴憨厚的行事作风念念不忘,但他心里明白,随着部落各类物资
益丰富,这样的
况无可避免地会出现。
部落中会产生不同的分工,成员的身份地位会发生变化,阶级也会随之诞生。
这是
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任何
都无法改变这一进程。
就算熊部落还是严格遵守着现在的生产关系,但其他部落会发展,总有一天会超过停滞不前的熊部落,那到时候被当做
隶的,就是熊部落的族
了。
即便放开私有化是一种冒险且没有退路的选择,那熊洪也要去做。战天斗地,也要遵循基本的历史规律。
当然,放开私有化,可不是一下子完全放开,总要有个过程,熊洪要做的,就是掌握这个过程,不至于失去管控,而将部落好不容易发展、建立起来的秩序给冲击垮掉。
反正是醒了,一时之间也睡不着,让白茅再拿一些纸张过来后,熊洪让白茅去睡觉,自己便点起多盏油灯,将想到的地方都写在纸上。
熊洪下定了决心,的确需要逐步地在部落推行私有化,这个速度可以缓慢一些,力求稳妥。
首先就是,在保证部落集体掌握大部分生产资料和物资之余,一步步地放开族
能拥有的“私
物品”。
私有化不是一下子就能放开的,必须要有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视生产力发展的速度而论,可能五到十年,也有可能五十到一百年,这谁都说不准。
但唯一可以肯定的,私有制必然会逐步代替现在的部落集体公有制,促使生产力进一步提升。
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得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得以匹配。生产力水平高了,但生产关系跟不上,很容易就会阻碍部落的发展;而生产关系太过超前,生产力跟不上,族
得到的物资就会不足。
具体的施行方案,当然要等到各个队长都忙完,好好地集思广益,来商量如何施行,毕竟兹事体大,光靠熊洪一个
,所料想到的地方肯定也有不足之处;
另外,熊洪也要做好部落遭受“私有化”冲击的准备,提前想好应对的策略,不然一个不慎,部落现在的大好局面,很有可能就会出现重大问题。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部落现在已经有了部分生产成果私有化的苗
了。
自从熊部落推广农耕开始,食物获取的方式就开始逐渐从狩猎、采集变成依靠土地耕种和牲
饲养,对周围山林里的野果就没有那么上心了,也不怎么组织集体去进行采集。
狩猎稍微好一点,毕竟是带着族
参与实战的机会,而且部落的“成
礼”,需要所有男
包括部分
去参与狩猎并成功猎杀猎物,而且为了保证生活区域内没有猛兽的威胁,就需要定期组织狩猎队去周围驱赶野兽。
但总体而言,狩猎和采集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
这就导致很多族
在休息的时候,会呼朋唤友,自发地组成小队,去采摘果实。这些族
会将收获的一部分
给部落,剩下的就归自己所有,部落本身不会去强制要求族
上
。
当然有了大量食物来源的部落,自然也看不上这点东西了。
这些东西族
们也不都是自己吃,而是可以用它来跟其他族
换。比如
换一串好看的手链,几颗兽牙,甚至是一些贝壳。
部分族
还掌握了一些“手艺”,比如在休息之余用柳枝编织的“衣柜”、打磨的石块装饰品……
而熊洪就准备从族
的私
物品
手,给熊部落推动私有化的行动,打开一个
子。
一些小型的生活用品,比如利用休息时间,族
自己制作的藤蔓帽子、
鞋等,这些东西无论是原材料来源还是制作的时间,都是族
自己的,所生产出来的物品,就可以由族
个
拥有。
甚至自己制作的一些武器,如石斧、石矛,也都可以由自己支配——这些东西虽然熊部落的战士们看不上,但对于没有金属冶炼技术的其他部落来说,拥有成熟打磨技术和工具的熊部落,生产出来的石器质量更好,价格也更“低廉”。
熊洪打算等熊巫回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向族
们正式宣布,某些物品归制造者或拥有者完全私有,他们可自由使用、
换、赠予这些物品,甚至将其作为陪葬品,部落不再征收这些物品。
这些事
需以部落“法条”的形式形成规定,这样既能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又能激励族
们积极创造。
对于部落所需,但难以大量获取,或者部落投
力量后无法从收获中收回成本的物品,部落会以“订单”的形式委托族
个体或小队进行收集。
例如,部落周围生长的野菜、野果、药材、藤蔓等,采集者或狩猎者可拥有一部分。在满足部落需求,即向部落上
一定比例后,剩余部分完全归采集者个
所有。
采集者既可以将其留存自用,也可以与部落
换其他允许私
持有的物品,如好看的装饰品等。
而像工具农具、制式武器、种子、车辆、牲
以及土地这些重要的生产资料,现阶段则完全不允许部落族
私
拥有,甚至是粮食、陶器、食盐、衣物和各种工坊产品,这些部落统一发放的物资,目前也不允许
易,以及防止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部落秩序瞬间崩塌。
虽然某种程度上来说,族
们私
拥有的东西并不多,也没有生产工具可以用,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
比如给一个族
土地和种子工具,就将他赶出去让他自己去种地养活自己,虽然土地的收成足够养活他,但生长需要时间,而且在种植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水灾、旱灾或者虫灾,让他颗粒无收。
这个时候将他赶出去,就是部落极不负责的表现。
部落需要为他们进行兜底。
以现在的生产力水平,在某些方面还是只能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保证农业文明的火种不被熄灭,一旦太过激进,将生产资料全部私有化,生产力能不能有很大的提升还不一定,但可以预见的是,部落应对风险的能力会急速下降。
所以就算是逐步推进私有化,但重要的生产资料,却需要牢牢地掌握在部落也就是集体手里。
除非有一天,部落开垦的土地足够多,牲
也足够多,物资极为丰富了,熊洪才考虑给族
分地。
当然,生产资料公有制,不代表不能给族
一些“补偿”,不然私有化也就只是一个名
,对族
来说并无实际意义。
而这些补偿,也可以看做是私有化的一种形式,因为熊洪所制定的“补偿”方案里,这些东西是可以互相
换的。
比如现在只要是参加秋收的,都能按照小队所做的贡献,获得一些粟籽的奖励——因为粟籽在本部或者其他部落,都可以用来换各种物资——这些奖励,就归族
私
所有。
而拥有这些粟籽的族
,完全可以拿着手中的粟籽,